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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現存招牌. 考慮到大部分的現存違例招牌正由商戶使用以及它們在促進本地的商業活動及香港的繁榮方面有一定的存在價值屋宇署引進 招牌監管制度 ,包括 招牌檢核計劃 ,管制現存違例招牌。 招牌監管制度詳情. 特別通告. 目標街道大規模行動. 就大型招牌採取的執法行動. 招牌檢核計劃. 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在2013年9月2日前已經存在或建成的招牌,可參與「檢核計劃」 了解更多. 合法/經檢核招牌資料庫. 了解更多. 新招牌. 大型招牌. 了解更多. 小型招牌. 了解更多. 指定豁免工程. 了解更多. 另查看. 小冊子.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2.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招牌監管制度. 大量現存的違例招牌構成了本港一個長期存在的樓宇安全問題考慮到大部分的招牌正由商戶使用以及它們在促進本地的商業活動及香港的繁榮方面有一定的存在價值屋宇署引進招牌監管制度處理違例招牌招牌監管制度包括針對大型違例招牌的執法行動定期巡查棄置及危險違例招牌及容許某些符合指明標準的違例招牌在經檢核後可以保留的 招牌檢核計劃 等。 違例招牌. 根據《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豎設招牌屬於建築工程,必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

  3. 主頁. 建築工程. 招牌. 新建招牌.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豎設只是為展示廣告作出公布或通知或展示視像或其他資料的招牌包括其展示面和嵌固件均屬於 "建築工程",須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大型招牌. 小型招牌. 指定豁免工程. 對於技術規格不屬於《建築物 (小型工程)規例》所列的 小型工程項目 的大型招牌,必須在其豎設或改建前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及書面同意展開工程。 快速審批. 根據屋宇署 快速審批 的服務,審批圖則及展開工程同意書通常可在30天內處理。 圖則審批及施工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必須在施工時提供足夠措施,以確保公眾安全。 所有包含隱藏結構構件的招牌應提供各邊或直徑不小於 200毫米的檢驗門,以便視察該等隱藏結構。

  4. 2021年6月15日 · 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應依使用執照所記載之用途及下列測繪規定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 」而依該條規定,實務上有認為 房屋之外牆面屬於各區分所有權人之專用部分範圍 ,例如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字第259號判決認為:「是系爭B1棟建物各區權人即被上訴人之所有權登記面積,既包括四周牆壁之厚度, 其外牆之所有權,自應歸屬各該所臨區權人所有 。

  5.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之技術指引: 為承建商和工人提供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實用資料及技術指導,包括法定要求權責安全規定第II 級別和第III級別小型工程項目的建議設計安裝及維修廣告招牌指引. 部份有關招牌的小型工程項目. 豎設或改動招牌. B. 拆除招牌.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47及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PNRC. 建議在根據簡化規定或事先已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而豎設或改動的招牌上當眼的位置,分別展示小型工程呈交編號及屋宇署參考編號,方面與那些違例的招牌作出識別。 小型工程呈交編號. 屋宇署參考編號. 招牌監管 Signboard Control. 廣告招牌的監管. 「招牌監管制度」的 「檢核計劃」 「招牌監管制度」的「檢核計劃」

  6. **********.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葉國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問題現時在灣仔及旺角等地區私人大廈林立區內不少大廈外牆都懸掛着面積龐大而高度接近大廈樓高的廣告招牌很多時候該些招牌僅屬大廈部分甚至某一個住戶擁有但根據現時的法例懸掛這類外牆招牌不受大廈公契監管更無須得到業主立案法團的批准。 作為負責審批外牆招牌事宜的屋宇署卻強調,審批申請時只考慮招牌會否影響大廈結構安全。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有否渠道或政府部門能有效阻止任何人士在未得大廈其他業主的同意下在大廈外牆懸掛招牌;若有,詳情為何; (二) 有否考慮針對上述情況,修改現行法例,以保障大廈其他業主的權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7. 對於廣告招牌包括大型的外懸廣告招牌屋宇署有以下的規定及執法行動﹕. (a就提交屋宇署審批的新建廣告招牌屋宇署已制訂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作業備考規定招牌伸建物的相距空間及位置物料及結構安全等標準。 其中的要求包括: (i) 伸出街上的招牌的面積連支架不可超過四十平方米; (ii) 招牌不得影響大廈的走火通道或樓梯; (iii) 招牌不得阻礙或減少樓宇所需的天然光線及通風; (iv) 外懸招牌不得伸越主建築界線4.2米以上或街道中間線1.5米範圍之內; (v) 伸出行人道的招牌須距離地面最少3.5米; (vi) 伸出街道行車線的招牌須距離地面最少5.8米; (vii) 兩個毗鄰招牌連支架的側向距離須最少有2.4米;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