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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招牌監管制度. 大量現存的違例招牌構成了本港一個長期存在的樓宇安全問題考慮到大部分的招牌正由商戶使用以及它們在促進本地的商業活動及香港的繁榮方面有一定的存在價值屋宇署引進招牌監管制度處理違例招牌招牌監管制度包括針對大型違例招牌的執法行動定期巡查棄置及危險違例招牌及容許某些符合指明標準的違例招牌在經檢核後可以保留的 招牌檢核計劃 等。 違例招牌. 根據《建築物條例》 (第123章),豎設招牌屬於建築工程,必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

    • 招牌檢核計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對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 ...

    • 新建招牌

      主頁. 建築工程. 招牌. 新建招牌.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 ...

    • 招牌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現存招牌. 考慮到大部分的 ...

    • 郊野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的指引
    • 關於香煙廣告的指引
    • 關於醫葯廣告的指引
    • 運輸署的指引
    • 海事處處長的指引
    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10(1)(a)條規定,在郊野公園展示任何招牌、通告、海報、橫額及廣告,均須取得郊野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的書面許可。
    一般而言,長期性的商業廣告牌是不會獲准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展示的。
    向當局申請批准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安裝及展示招牌時,須一併提交下列資料:
    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第371章)就香煙廣告訂立規定。
    按照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第 371 章)的條文規定,每個香煙廣告須載有忠告字句。
    不良醫葯廣告條例(第231章)就某些關乎醫葯的廣告施加限制。
    任何人展示或安排展示的廣告,若可能導致有人使用葯物、手術儀器或治療方法,以醫治或防止人類感染該條例附表 1 所載的疾病或情況,或為附表 2 所載的任何目的而進行治療,均在該條例第 3 條禁止之列。
    該條例第4條亦禁止任何人展示有關墮胎的廣告。
    廣告招牌不得安裝於快速公路及其他有高速限制的道路; 亦不得安裝於需要司機全神貫注的位置,如交界處及 橫過馬路處,或廣告招牌可能令視線加倍受阻的位置, 如平面及垂直彎位。
    廣告招牌的顏色及形狀不應易與交通標誌混淆。
    廣告招牌不得妨礙交通設施,如中環至半山自動扶梯 系統、交通標誌、交通燈及監察攝影機的操作和安全。
    廣告招牌不得安裝於會使司機分散注意力的位置。 若要安裝或設置該等招牌,而司機觸目能及,應諮詢運輸署的意見。
    任何燈光或發光的招牌均不得
    阻礙、限制或干擾,或可能阻礙、限制或干擾任何訊號站或導航設備的功能或用途;
    令人誤為任何訊號站或導航設備發出的燈光或訊號; 或
    在任何方面干擾,或可能干擾在香港水域航行的船隻安全。
    不遵行上文第10.1項規定的招牌,當局可予坼除或遮蔽。
  3. 2019年6月14日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稱本條例」)俗稱居家憲法顧名思義本條例主要用於釐清公寓大廈的住戶有什麼權利義務而設置廣告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依據本條例規定 [2] ,如果您所居住的公寓大廈已於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中有設置廣告的相關規範並已向主管機關 [3] 報備一旦您想要在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或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就應該受規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 如果有住戶不遵守規範 [4] ,管理負責人 [5] 或管理委員會 [6] 應該加以制止,若住戶仍然不聽從勸告,則可能被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萬元至20萬元罰鍰 [7] ,並可以連續處罰直到住戶拆除廣告物回復外牆原本狀態為止。 二、如果其他住戶決定要在您所住的樓層外牆設置廣告物,需要經過您同意嗎?

  4.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之技術指引: 為承建商和工人提供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實用資料及技術指導,包括法定要求權責安全規定第II 級別和第III級別小型工程項目的建議設計安裝及維修廣告招牌指引. 部份有關招牌的小型工程項目. 豎設或改動招牌. B. 拆除招牌.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147及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PNRC. 建議在根據簡化規定或事先已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而豎設或改動的招牌上當眼的位置,分別展示小型工程呈交編號及屋宇署參考編號,方面與那些違例的招牌作出識別。 小型工程呈交編號. 屋宇署參考編號. 招牌監管 Signboard Control. 廣告招牌的監管. 「招牌監管制度」的 「檢核計劃」 「招牌監管制度」的「檢核計劃」

  5. **********.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葉國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問題現時在灣仔及旺角等地區私人大廈林立區內不少大廈外牆都懸掛着面積龐大而高度接近大廈樓高的廣告招牌很多時候該些招牌僅屬大廈部分甚至某一個住戶擁有但根據現時的法例懸掛這類外牆招牌不受大廈公契監管更無須得到業主立案法團的批准。 作為負責審批外牆招牌事宜的屋宇署卻強調,審批申請時只考慮招牌會否影響大廈結構安全。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有否渠道或政府部門能有效阻止任何人士在未得大廈其他業主的同意下在大廈外牆懸掛招牌;若有,詳情為何; (二) 有否考慮針對上述情況,修改現行法例,以保障大廈其他業主的權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