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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天前 ·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五月二十日)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標籤計劃啟動禮暨支援措施分享會的致辭全文:. 建造業議會主席、各位立法會議員、各位嘉賓、界朋友、傳媒朋友:. 大家好!. 其實這不單是開幕辭,而是政策闡述。. 首先,想說說為何 ...

  2. 4 天前 · 發展局昨日16日公布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包括改善合約付款條款解決爭議的審裁機制以及暫停或減慢進度適用於最低合約價值500萬元的建造工程合約及其相關的貨品或供應合約價值50萬元發展局指條例旨在改善建造業存在已久的拖糧問題條例草案將在今日17日內刊憲本月2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今早就表示相信條例有助解決先修後付情況尤其部分承包商早因拖糧而做到無晒心機等執笠」。 建造業付款|設審裁機制保障雙方 發展局料可及早解決拖糧爭議 建造業付款|政府將立法設保障機制 下游分包商遭「拖糧」可停工.

  3. 5 天前 · 社會新聞. 建造業付款設審裁機制保障雙方 發展局料可及早解決拖糧爭議. 撰文:余月明. 出版: 2024-05-16 20:17 更新:2024-05-16 21:27. 為改善建造業拖糧情況發展局今日16日公布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提三大要點包括改善合約付款條款解決爭議的審裁機制以及暫停或減慢進度適用於最低合約價值500萬元的建造工程合約及其相關的貨品或供應合約價值50萬元。 發展局發言人解釋,設立審裁機制有助雙方在爭議時可盡早解決,過往要待合約結束才可提交仲裁或法庭,立法後會有清晰時間框架,即在55個工作天內作裁決,可避免有初期付款爭議的個案,像雪球愈滾愈大。 建造業付款|政府將立法設保障機制 下游分包商遭「拖糧」可停工.

  4. 5 天前 · 為改善問題發展局今日16日公布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以訂立機制改善建造業各合約方間拖延付款的情況。. 發展局發言人強調,條例僅處理合約付款爭議,不會處理勞資糾紛;今次草案要點包括禁止「有條件付款」、設立一個由獨立第三方負責的 ...

  5. 4 天前 · 因考慮到一般市民未必熟悉建造合約和相關法例符合條例要求存在困難故為避免擾民條例將不適用於為現有私人住宅樓宇進行工程例如室內裝修樓宇維修等以及現有私人非住宅樓宇較小型的工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此舉能有效改善業界拖數情況從而減少拖糧」,吸引新人入行他又指過往建造業上層對下層實行先收款後付款」,如二判收到大判的錢才給三判或要求打折才同意盡快付款否則拖延一年半載。 他樂見《條例草案》規定將有獨立委員會主理相關事項,並在3個月內得出裁定結果。

  6. 5 天前 · 發展局指,《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適用於總承包合約價值不少於指明最低合約價值的建造工程合約即500萬元及與其相關的貨品或服務供應合約即50萬元而當局考慮到一般市民未必熟悉建造合約和相關法例符合條例要求存在困難為避免擾民不適用於兩種情況: (一)為現有私人住宅樓宇進行工程,例如室內裝修、樓宇維修等而訂立的建造合約(二)為現有私人非住宅樓宇進行相對較小型的工程而訂立的建造合約,即無須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的工程,例如屋宇設備保養維修、商鋪翻新等。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十分注重合約方商議合約條款的自由,政府不會決定或命令合約任何一方付款。 《條例草案》禁止不公平的合約付款條款,並為合約方提供迅速及具約束力的審裁機制解決合約中途的付款爭議。

  7. 4 天前 · 草案除適用於政府和法定及公共機構等建造合約外還適用於總承包合約不少於500萬元的私營工程合約及不少於50萬元的服務及供應合約但為免擾民不適用於現有私人住宅裝修及樓宇維修等工程。 同時,該草案只針對業主以至各層分包商之間的合約,分包商欠薪等勞資糾紛則由僱員條例保障。 條例草案立法建議. (一)合約付款條款. 禁止「先收款、後付款」(即承辦商收到大判款項後,才向三四判付款) 規定上家承辦商在收到下家承辦商付款申索後,30天內作出付款回應. 付款申索日起計60天內支付已承認到期支付的款項. 雙方仍可在合約中自由議定付款申索時間表和計算方法. (二)設立審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