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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30日 · 6男1女依次為俊富、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見表)。 昨日首席陪審員讀出結果,銘裕得悉首罪不成立後嘆氣,當確認其餘控罪皆不成立,銘裕、嚴文謙與李家田等人展露笑容。

  2. 3 天前 · 被告賴振邦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的爆炸罪成立。 他目前正還押候懲,案件仍未排期判刑。 法官張慧玲於判辭指,被告李家田及賴振邦在審訊中反對控方將他們的數碼證據呈堂,後來李家田擱置申請。 辯方替賴振邦爭議,警方使用鑑證軟件Cellebrite去擷取其手機資料的可靠性,指該手機是在賴的辦公室內被搜獲,但實際擁有及使用者不是賴,並質疑Cellebrite在數碼法理鑑證的認受性,以及警長吳曉曦給予專家意見僅基於他多次使用Cellebrite,但他對於軟件的開發及更新一無所知。

  3. 2024年8月27日 · 本案涉及7名不認罪被告,依次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被起訴時年齡介乎20至29歲。 第一至第四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的隊員、賴及許被指屬於主謀吳智鴻的團夥,劉則被指與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串謀提供財產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反恐條例》首案「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當中6男1女不認罪在高院受審。 案件今日(25日)於高院第81天審訊,法官張慧玲完成引導陪審團,由3男6女組成的陪審團今早近11時開始退庭商議裁決。

  4. 2024年8月27日 · 張官續稱,辯方認為黃振強不可信,他有私心想殺警,以及想獲吳智鴻提供逾100萬元,其他隊員蒙在鼓裏,並稱賴振邦並非「Bobby」及許湛榮早已退出團隊;控方稱從屠龍小隊自製「精華片」可見,被告劉佩凝知悉小隊暴力情况,故知道眾籌是為作出恐怖主義

  5. 2024年8月27日 · 本案涉及7名不認罪被告,依次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被起訴時年齡介乎20至29歲。 第一至第四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的隊員、賴及許被指屬於主謀吳智鴻的團夥,劉則被指與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串謀提供財產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法官張慧玲今早與陪團審重溫本案5項控罪的控罪元素,指首控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中須要肯定被告的犯罪意圖及有意促進犯罪協議。 案中吳智鴻為主腦,招攬屠龍小隊幫忙,故吳是知情最多的人,屠龍小隊較晚才加入串謀,惟陪審團毋須知道各被告的角色輕重或何時參與,只須裁定協議是否存在、各被告是否伙同其他同謀者並有意圖加入協議,以及有意達成協議後將計劃付諸實行。

  6. 2024年8月29日 · 7名被告為學生俊富、無業銘裕、學生嚴文謙、無業李家田、技術員賴振邦、物業管理助理許湛榮,及無業女子劉佩凝,被起訴時年齡介乎20至29歲。

  7. 2024年8月30日 · 2019年屠龍小隊與無名組織涉計劃設炸彈警,共14人被控,成為《反恐條例》首。 繼7人不認罪受審後昨判決,餘下7人早前認罪候判,其中被指主謀的無名小隊吳智鴻及本土民主前線鍾雪瑩今(30日)在高院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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