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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6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26日)晚上近10時在Facebook貼文,首度公開在今年5月接受訪問時,因對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提出質疑及作出評論,隨後於5月18日及21日收到梁振英發來兩封律師信。 張達明指,他沒有按照梁振英的要求而撤回有關評論,梁亦沒有進一步控告行動。 張達明表示,他之後也沒有公開事件,也未有機會再評論UGL事件,「會不會是因為我的沉默,而令你認為發法律信這招數奏效,可以令學者噤聲? 」張選擇現時公開事件,是因為其法律學者的身份,面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衝擊時,自己責無旁貸:「我絕對不希望因為我的沉默而連累鍾劍華博士及立場新聞。 《香港01》今晚未能找到梁振英回應。 張達明說,作為法律學者,面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衝擊時,自己是責無旁貸。 (資料圖片)
2018年8月27日 · 張達明表示,近日留意到梁振英向鍾劍華發出兩封律師信,原因是鍾撰寫文章評論梁收取UGL的5,000萬元款項事件,他認為面對香港言論自由受衝擊時,基於責任、責無旁貸說出意見等。 他續指,5月因忙於律師會理事會換屆參選,及坦言當時顧及家人的擔憂,未有公開回應梁振英的法律信件。 不過,他擔心因自己沉默了3個月,令梁振英誤解此招數奏效,令其「噤聲」,故「食過返尋味」再控告其他學者和傳媒,有感是連累鍾劍華博士及立場新聞。 他表示,發法律信本身沒有法律效力,僅預示原告將有進一步法律行動,但亦要視乎個案情況。 張達明公開5月連收梁振英兩封律師信:衝擊香港言論自由 梁振英入稟告《立場新聞》及鍾劍華誹謗 鍾:打壓言論自由 梁振英批行李門涉政治 吳敏兒嘲CY「有乜嘢唔係政治?
2018年8月27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晚在網上透露,早在3個月前收到前特首梁振英的兩封律師信,指他在接受「天下為公 」計劃訪問時,就梁振英「收取UGL合共400萬英鎊報酬一事提出質疑及作出評論」。 張達明引述終審法院2000年於鄭經翰及林旭華對謝偉俊案例,有關判詞指,「『公允評論』這抗辯理由背後的理念在於『保護及促進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均有自由對關乎公眾利益的事宜作出評論,不管他們的動機為何。 』」。 梁振英今晚(27日)再在網上發表以「揑造事實的指控可以是『公允評論』嗎? 」為題的文章,提及張達明為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幫腔,「洋洋灑灑的文章,只不過是以『公允評論』四個字為鍾劍華作辯解」,又稱「建基於揑造和虛假事實的『評論』,可以是『公允』嗎?
2018年5月18日 · 搶先表達. 民主黨早前發起眾籌「天下為公」計劃,追查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受UGL公司5000萬元事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該計劃訪問時表示,梁過往稱這是一個慣常的商業安排,但他認為並非只是一般的「不挖角不競爭」協議,而是「協助收購」的協議,認為倘要釋疑,梁振英應公開董事會主席的信件,以及自己有否作利益申報。
2018年9月2日 · 出版: 2018-09-02 21:19 更新:2018-09-02 21:19. 卸任特首後於Facebook十分活躍的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近日與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隔空」激辯何謂誹謗,梁振英早前引述署名「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文章,指張達明關於誹謗法的論述錯了。. 張達明 ...
2018年9月9日 ·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今日(9日)舉行記者會,反對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對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網媒「立場新聞」採取的法律行動,及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發出律師信,要求收回UGL事件的評論。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教授陳清僑表示,評論者、揭露黑幕者及傳媒工作者均有責任真誠及敢於向權力說真話,惟強烈擔憂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所作破壞性的法律訴訟,對開放社會構成非常大危險,恐成打壓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 有聯盟發起「反對以法律訴訟箝制批評」簽名運動,反對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對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網媒「立場新聞」採取的法律行動,及兩次向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發出律師信。 (羅君豪攝)
2018年12月13日 · 搶先表達. 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涉貪的UGL案,四年來一直成為社會焦點,直至昨日(12日)廉署及律政司公布不作檢控決定,理由是「證據不足確立達至定罪」。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細看律政司的聲明後指,當局交代不檢控決定的理據不充份,甚至質疑偏離過往做法,竟隻字未提有否向外界尋求獨立法律界人士意見,令人難以判斷律政司的決定是否合理,要求港府詳細交代,維護公眾對本港法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