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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日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簡稱強積金計劃」). 根據税務條例》,你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薪俸税的僱員在計算應課税入息時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利得税的自僱人士在計算應課税利潤時可扣除強制性的自我供 ...

  2. 僱員可就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申請扣稅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僱員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僱主可就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扣稅但扣除額不得超逾僱員總薪酬的15%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3.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mandatory-contributions僱員 - 積金局 - MPFA

    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一經受託人存入僱員的帳戶即全數及立刻歸屬於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投資回報亦會全數及即時歸屬於該僱員。 僱員. 自僱人士. 不同供款方法注意事項. 僱主數碼「供」略. 違規罰則. 一般僱員. 全部開啟.

  4. 2021年10月11日 · 強積金計劃MPF一般分為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僱主及僱員須按有關僱員的收入每月注入 5% 或以上作供款自僱人士亦須以收入 5% 或以上作為強制性供款強制性供款.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MPF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 5% 的供款,惟受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限制。 自僱人士亦可向強積金計劃(MPF)作出供款,供款額同樣為收入的5%,不過供款日可選擇按月或按年供款。 按月支薪的僱主方面,如果僱員每月有關入息低於 $7,100 則無須作出強制性供款;介於 $7,100-$30,000 間,則需將有關入息5%作為供款;超過 $30,000 的話,需將 $1,500 作為供款。

  5. 強積金規定僱主及僱員每月需按僱員的有關入息作5%的供款然而公積金是僱主自願為僱員提供的退休福利其供款細則由僱主釐定供款可由僱主單方面作出或由僱主及僱員共同作出至於公積金的供款到期日就一般由僱主決定如果僱主或有關計劃沒有指明供款日期就會自動定作每個供款月的第10日。 無論僱員參與強積金或是公積金,僱主都必須準時供款。 如果僱主沒有在供款到期日之前為僱員的「公積金」計劃繳交供款,積金局作為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會發出付款通知書,並按欠款的時間徵收15%至20%的附加費,而所收回的供款及附加費將分配予各受影響成員。 如果僱主繼續欠款,積金局會展開法律程序,以保障僱員的退休權益。 < 回到上頁.

  6. 當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交給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後整筆款項將完全及即時歸屬於僱員而僱員除在強積金計劃法例所訂明的特殊情況下亦只能在達到 65 歲退休年齡才能從強積金計劃中取回所有由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

  7. 強制性供款:僱員及僱主均須就僱員向強積金計劃作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為僱員有關入息的百分之五,以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30,000元或每日1,000元)作為計算供款的上限收入少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7,100 元或每日280元)的僱員無須供款,但僱主仍須為他們作出強制性供款自僱人士亦須按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就有關入息作出百分之五的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法例訂明,積金局必須在每段四年期間內對強積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不少於一次檢討,以確定是否有理由修訂有關入息水平。

  8. 僱員的定義. 你受到強積金制度的保障嗎在此查閱強積金制度下有關僱員的定義。 僱員自選安排. 僱員可深入了解僱員自選安排」,以及如何將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受託人和計劃強積金供款. 在此查看你應作多少強積金供款強積金行業計劃. 飲食業和建造業的僱員及僱主可參加行業計劃」,方便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基金的種類及特點. 你可在此瀏覽強積金的基金種類,以及各類基金的特點、投資目標、投資工具、風險程度及收費等。 積金計算機. 你可利用此網上計算機,預計你退休所需的金額,或計算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 關心強積金投資. 瀏覽此網頁認識強積金投資六大決策點。 強積金基金收費比較. 此網上平台幫你比較不同計劃及基金的費用及收費資料。 轉職時的強積金權益安排.

  9. 強制性供款 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稅務 帳戶管理 提取強積金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強積金制度周年宣傳

  10. www.mpfa.org.hk › info-centre › laws-and-regulations主體法例 - 積金局 - MPFA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是為設立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制度訂立架構的主體法例強積金計劃與就業有關並由私營機構管理旨在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累積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 《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是為職業退休計劃設立註冊制度的主體法例職業退休計劃由僱主自願設立旨在為僱員提供退休福利。 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 < 回到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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