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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特約內容. 取消強積金「對沖」2025年5月1日實施 政府推25年計劃資助僱主. 撰文:王玥晨. 出版: 2023-12-14 06:00 更新:2023-12-14 06:00. 33. 政府會於2025年5月1日(即轉制日)實施取消使用僱主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如僱員在轉制日或之後開始受僱,其遣散費/長服金將不可再被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 如僱員在轉制日前已受僱,只有轉制日前受僱期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服金可被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 政府推25年資助計劃 協助僱主適應取消「對沖」安排.
2024年1月10日 · 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即轉制日)實施取消使用僱主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在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 ...
- 提早退休。你必須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指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另外,你可以選擇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取累算權益。如果你於60歲時提取權益,之後(例如在63歲時)如有需要可以再次工作,但由於未滿65歲,因此須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你必須聲明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而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並提供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如你永久不適合執行你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前最後一份工作的特定種類的工作,你可提早提取權益。不過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以證明上述狀況。
- 罹患末期疾病。如你患有相當可能令你的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你可提早提取權益。你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述明該醫生或中醫認為你患有末期疾病。
2022年12月2日 · 立法會於今年六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以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
2022年12月9日 · 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不遲於2025年實施。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即轉制日)後,僱主不可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長服金)。 僱主可特別留意兩方面的安排。 首先是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的款額已在轉制日「鎖定」。 由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所以僱主可繼續用其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論是在轉制日前或後作出)「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 而且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是以轉制日之前最後一個月的月薪計算,無論僱員在轉制日後工資有否增長或年資長短,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的款額都不會增加。 這兩項安排可讓僱主清楚確定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的金額。
2022年12月16日 · 政府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不遲於2025年實施。 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即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使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僱主的強積金供款(不論是在轉制日前或後的供款,亦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仍可繼續「對沖」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 僱主不應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前解僱僱員. 如果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其遣散費或長服金會分為「轉制前部分」與「轉制後部分」。 「轉制前部分」會以僱員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月薪計算,即使僱主在轉制日後繼續聘用員工或加薪,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前部分」亦不會因而增加。
2023年6月23日 · 政府早前宣布在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在強制性公積金 制度下使用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安排。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 政府早前宣布在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使用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