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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2.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3.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编辑]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编辑]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4. 2024年2月25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英语: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简称 强积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 香港立法局 于1995年7月27日通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并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 除了少数人士获豁免外,该计划强制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参与。 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况下,雇员要年满65岁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质疑 [ 编辑] 强积金实行后,成效受到质疑,包括被指回报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录得亏损,又被质疑行政费高、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对现时的老人无助等负面评价。 [1] 背景 [ 编辑]

  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 ,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縮寫 MPFA )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 香港法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歷任首長 [ 編輯] 主席︰. 李業廣 (1998年-2007年) 范鴻齡 (2007年-2009年3月17日) 胡紅玉 (2009年3月17日-2015年3月17日) 黃友嘉 (2015年3月17日-2021年3月17日) 劉麥嘉軒 (2021年3月17日-) 行政總監︰. 黃志光 (署任;1999年2月2日-2000年5月31日)

  6. 香港於1995年制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在2000年12月開始推行在強積金制度底下僱員和僱主必須按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每個月分別向僱員的強積金戶口注入僱員入息的5%或以上作為供款自僱人士亦須以個人入息的5%或以上的金額 ...

  7.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 (MPFE) 是每個在香港從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業務的中介人必須應考的考試。 這個考試限時120分鐘,包含了80條考試題目。 如果考生要在這個考試中取得合格,必須答對70%的題目,亦即80題目中的56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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