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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的計劃成員則不受影響。 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 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僱員、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僱人士. 積金局提醒僱主,由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必須按上表作出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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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MPFA) ...
- 强积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提醒雇主、雇员和自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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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 · 在2023/24課税年度,一名僱員如無其他兼職,一般情況如下: 例子二:無固定薪酬. 一名無固定收入的僱員在2023/24課税年度的收入合共$500,000,但在2023年4至6月的入息少於$5,000,該3個月不用供款,其餘月份每月的法定供款額為$1,500。 在報税時他可申索扣除強制性供款$13,500。 例子三:兩份薪俸及兩筆供款. 一名僱員任職兩間公司,每月收取甲公司薪金$30,000,乙公司薪金$20,000。 按《強積金條例》,他須分別參加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強積金計劃。 雖然在2023/24課税年度內他的強制性供款合共達$30,000,但計算薪俸税應課税入息時只可扣除$18,000。 例子四:兩份薪俸,兼職薪俸少不需供款.
不過,無論他對多少個強積金計劃的戶口作出強制性的供款,在 2023/24課税年度內他所享有的供款扣除額上限均為 18,000元。 超出此上限的供款是不可獲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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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強積金供款上限?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僱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法例規定的責任,包括安排所有合資格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 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作選擇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