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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的計劃成員則不受影響。 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 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僱員、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僱人士. 積金局提醒僱主,由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必須按上表作出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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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使命和職責 機構管治及企 ...

    • 僱員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 ...

  2. 2024年5月2日 · 在2023/24課税年度,一名僱員如無其他兼職,一般情況如下: 例子二:無固定薪酬. 一名無固定收入的僱員在2023/24課税年度的收入合共$500,000,但在2023年4至6月的入息少於$5,000,該3個月不用供款,其餘月份每月的法定供款額為$1,500。 在報税時他可申索扣除強制性供款$13,500例子三:兩份薪俸及兩筆供款. 一名僱員任職兩間公司,每月收取甲公司薪金$30,000,乙公司薪金$20,000。 按《強積金條例》,他須分別參加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強積金計劃。 雖然在2023/24課税年度內他的強制性供款合共達$30,000,但計算薪俸税應課税入息時只可扣除$18,000。 例子四:兩份薪俸,兼職薪俸少不需供款.

  3. 不過無論他對多少個強積金計劃的戶口作出強制性的供款 2023/24課税年度內他所享有的供款扣除額上限均為 18,000元超出此上限的供款是不可獲得扣除

  4. 其他人也問了

  5.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6.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7. 僱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法例規定的責任包括安排所有合資格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作選擇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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