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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是協助打工仔為退休作儲蓄和投資,制度的基本設計是規定計劃成員年滿65歲,才可以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惟在六個特定情況,包括年滿六十歲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帳戶 (註1) 以及死亡,才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 誤解:單靠旅遊證件可證明永久離開香港? 強積金計劃成員如果以「永久離港」這個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門檻並不低。 申請人必須先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相關文件和證據,以及法定聲明,聲明自己在特定日期永久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及無意返回 ...
      www.mpfa.org.hk/info-centre/publications-articles/mpfa-articles/2020_12_1_2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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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提早提取強積金. 強積金法例規定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 全部開啟. 1. 提早退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計劃成員可直接聯絡 受託人 ,查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法定聲明. 向受託人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 如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須緊記預備足夠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人士於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 (如適用)。

    提早提取的理由
    所需文件
    1. 提早退休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4. 罹患末期疾病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 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 提早提取強積金時間
    • 取回強積金步驟
    • 常見問題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現時,合資格的港人在 3 個不同的提取強積金方案當中選擇: 1. 一次過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全部金額 2. 分期提取強積金,每次提取的金額都可以不同,提取的有關詳情申請人可以向自己的受託人諮詢 3. 全數保留強積金在帳戶內繼續用作投資用途 如果你選擇將強積金繼續投資,需要注意基金單位的價格會隨市場變化,而強積金資產值取決於當時的基金單位價格。當申請人申請提取強積金,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格,賣出申請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向申請人支付相關金額,此金額可能與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格當天所知的價格不同。 另外,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有作出自願供款,申請人則需要向所屬的受託人查詢有關的提取規則。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投資組合內有保證基金的成分,那麼...

    申請人在提交了相關文件予受託人,並在香港做出法定聲明後,受託人通常在收到文件後的30日內必須向申請人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如申請人以永久離開香港作為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在領取累算權益的過程中難免需要將港幣換算至其他國家貨幣。這時不妨考慮使用較優惠的匯款平台,如 Wise。 Wise 使用較優惠的實時匯率,只收取小額手續費,便可以在網上幫助你完成即時匯款。而且 Wise 的網頁提供匯款計算機,只要輸入匯款金額,就能即時獲悉手續費、匯率及預計到帳時間,令匯款過程更透明簡單。 免費登記 Wise

    登入積金局官網下載並填妥相關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或直接向受託人索取表格
    填妥表格並準備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
    將表格連同文件交予受託人
    受託人收妥文件的30日內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1. 申請人在提早取回強積金後可以再工作嗎?

    這一問題是申請人普遍關心的問題。答案是可以的。不過,如申請人已成功申請並提早取回強積金,那麼即使在65歲之前以全職/兼職或自僱形式再工作,都必須重新登記強積金計劃,而新的強積金累積權益也需要等65歲或以上才能申請拿回。除非申請人的工作收入並不超過現時最低入息水平要求 (每月7,100港幣或每年85,200港幣),則無需申請登記強積金計劃。

    2. 法定聲明表格是甚麼?

    如果選擇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是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或小額結餘,申請人需要提交法定聲明書。法定聲明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提早領取強積金理由的真確性,申請人需要對自己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理由做出承諾擔保。 如申請人在香港,則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做出聲明時申請人需攜帶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好的法定聲明表格。 如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則需要在當地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3. 如果有多於1個強積金戶口,該如何申請領取強積金?

    如申請人擁有多於 1 個以上的強積金戶口,申請人需要就每個戶口提交獨立的申請領取表格,詳細文件及手續費申請人可向受託人查詢。 如果申請人不確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及強積金總金額,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以獲取相關資料。

  3. 2024年3月22日 · 提取強積金步驟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詳細提取強積金的方法及注意事項請瀏覽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6個能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特殊情況. 不過強積金法例規定亦指出如合符以下6種特別情況 2 的計劃成員亦可提早提取強積金: 瀏覽FWD網上保險平台.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所需文件及表格. 如符合以上特別情況,需準備以下所需文件以便提早提取強積金: 合資格的強積金提取方式 3 有3種,包括: 一筆過提取. 分期提取. 全數留在強積金內繼續投資. 強積金可以提取一半嗎? 目前並無提取一半強積金的方式,但您可以選擇分期提取 —— 逐次申請及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 如果失業沒有收入,可否提早提取強積金? 不可以。

  4. 2022年2月20日 · 受疫情影響本地經濟轉差坊間有不少聲音要求應容許市民提早取回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只有符合特殊情況才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以下,《經一為讀者整理了六大可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情況以及申請提早領取的程序供參考

  5. 滙豐為您提供有關提取強積金的詳細資訊無論您是已到強積金提取年齡65歲還是因任何特別原因想提早提取強積金都可先了解強積金的提取條件及步驟

  6. 2020年5月26日 · 1. 提早退休. 你必須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指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另外你可以選擇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取累算權益如果你於60歲時提取權益之後例如在63歲時如有需要可以再次工作但由於未滿65歲因此須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你必須聲明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而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並提供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如你永久不適合執行你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前最後一份工作的特定種類的工作,你可提早提取權益。 不過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以證明上述狀況。 4. 罹患末期疾病.

  7. 訛稱永久離港屬刑事罪行. 積金局亦發現有犯罪集團藉近期嚴峻的經濟環境甚至聲稱因應疫情就提取強積金有特別安排教唆計劃成員訛稱永久離港以向受託人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旨在從中收取佣金獲利當中涉及刑事罪行就這類個案積金局會透過通報機制轉介警方處理。 另一方面,積金局亦奉勸中介人要提高警愓,切勿墮入教唆他人作出虛假聲明的陷阱。 如計劃成員並非真正永久離港,卻作出虛假聲明訛稱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有關申索人已涉嫌違反《強積金條例》。 如有證據顯示其宣誓屬虛假,積金局可提出刑事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1年。 強積金的設立原意是協助打工仔在在職時透過定時儲蓄,未雨綢繆,為退休生活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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