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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透過刊憲刊登公告,強制在疫情爆發時於特定處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職業的人,以及臨近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於一段不超過14天的時間內,私家醫生如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病人接受病毒檢測。 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 由2021年5月至9日,除抵港人士以外或非涉及變種病毒株的個案的需強制檢測人士如已經完成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 ,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即不需進行強制檢測。 由2021年9月8日開始,任何受強制檢測公告人士必須到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專業拭子採樣檢測。 指明地方的強制檢測公告曾經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21日疫情高峰期停用,不過政府到同年3月22日再次發出相關公告。
政府可透過刊憲刊登公告,強制在疫情爆發時於特定處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職業的人,以及臨近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於一段不超過14天的時間內,私家醫生如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病人接受病毒檢測。 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 由2021年5月至9日,除抵港人士以外或非涉及變種病毒株的個案的需強制檢測人士如已經完成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 ,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即不需進行強制檢測。 由2021年9月8日開始,任何受強制檢測公告人士必須到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專業拭子採樣檢測。 指明地方的強制檢測公告曾經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21日疫情高峰期停用,不過政府到同年3月22日再次發出相關公告。
2023年4月25日 · 强制检测公告 (英语: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为在 2019冠状病毒病香港疫情 中,香港政府应对应疫情而指明属某类别或描述的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 政府可透过刊宪刊登公告,强制在疫情爆发时于特定处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职业的人,以及临近完成强制检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检测。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于一段不超过14天的时间内,私家医生如怀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发出书面指示,要求病人接受病毒检测。 强制特定群组接受病毒检测。 由2021年5月至9日,除抵港人士以外或非涉及变种病毒株的个案的需强制检测人士如已经完成 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 ,会获视为已遵从强制检测公告的规定,即不需进行强制检测。
賦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透過刊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並透過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俗稱「封區」),要求有關人士必須逗留在該處所,直至所有有關人士已完成檢測而有關檢測結果已獲確定,方可離開。現狀:已失效
- 暫停面授堂課至3月15日,2月17日起實時網上教學,強烈建議學生在這段時間內留在家中,不應返回校園或宿舍。
- 春季學期將定於2月19日開始,並於6月2日結束,其間以網上教學代替校內授課。計畫以網上形式進行所有考試。
- 2020年下學期:無限期暫停校內授課,課堂改以網上學習,所有學生不要回校。, 2022年下學期:所有課堂將轉為網上,校園內所有面授的教學活動將被禁止。
- 宣布全面網上模式授課至5月3日。即至2020春季學期5月3日完結為止,本學期不會再有面授課堂。在校考試取消,各科評估會以不同形式進行,當中包括網上考試。
自從2020年,政府曾多次運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發出「 強制檢測公告 」,要求指明人士按照公告,在限期內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然而,相關人士在獲得檢測結果前仍可自由外出。 政府在2020年12月修例,允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禁止身於某處所的任何人士離開該處所,直至所有人的檢測結果被確定方可離開。 [6] 政府在2021年1月23日首次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在周末圍封油麻地「疫區」兩日,居民須待全區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方可離開處所。 其後政府到1月26日起再次「突襲式」封區,更表明會多區進行有關的行動。 截至2021年3月19日,政府封區36次,合共約34000人進行檢測,但只成功找出22人確診,陽性比率為0.06%。
概要. 自從2020年,政府曾多次運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發出「 強制檢測公告 」,要求指明人士按照公告,在限期內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然而,相關人士在獲得檢測結果前仍可自由外出。 政府在2020年12月修例,允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禁止身於某處所的任何人士離開該處所,直至所有人的檢測結果被確定方可離開。 [6] 政府在2021年1月23日首次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在周末圍封油麻地「疫區」兩日,居民須待全區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方可離開處所。 其後政府到1月26日起再次「突襲式」封區,更表明會多區進行有關的行動。 截至2021年3月19日,政府封區36次,合共約34000人進行檢測,但只成功找出22人確診,陽性比率為0.06%。
概述. 《香港憲報》通常於逢星期五出版。 若果有需要時,《憲報》可以在星期五以外的日期出版,稱為「憲報 號外 」。 《香港憲報》分為7部分: 「政府公告」,內容是政府官方委任令、法定公告及政府 招標 等(當中,上一個月的政府各部門及 房委會 開標結果,自1985年尾起,均在當月最後一份憲報常刊中正式公佈;另外,在1996年歸化英國海外領土公民(香港)及 居英權計劃 分別截止前,所有雙數期號的憲報,均會列出成功 加入英籍 人士名單、原來國籍、英籍證書簽發日期及地址); 「第1號法律 副刊 」,香港條例的新增或修訂公告,例如《2006年為僱員權益作核證 (中醫藥) (雜項修訂)條例》; 「第2號法律副刊」,法律規例,例如法定 巴士 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