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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法律中有關接受安全檢查的記載. 首先我們來看第131條2之5第4款(摘錄)。 對任何人都不得攜帶為防止劫持飛機的行為等國土交通省令規定的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的物品(※1)等進入需要限制帶進危險物品等攜帶限制區域內(※2)及進入機艙的物品,法律這樣規定,考慮到機場等的管理和運營狀況等情況,只有接受了國土交通省令規定的檢查員進行的檢查後,才能進入危險物品等攜帶限制區域內。 法律明文規定沒有接受安全檢查、安全未得到證明的旅客不能進入危險物品等攜帶限制區域,即無法進一步搭乘飛機。 ※1 航空法第86條. 飛機不得運輸國土交通省令規定的易爆性或易燃性的物品以及可能造成危害他人人身或財物損傷的物品。 ※2 危險物品等攜帶限制區域.

  2. 實施安全檢查的理由. 這一切都是為了旅客的安全. 4.過境轉機的安全檢查. 過境成田國際機場轉搭國際線・國内線航班的旅客也必須接受安全檢查。 請確認轉機安全檢查流程的詳細說明。 轉機時必須接受安全檢查的理由. 轉機指南. 在此說明過境成田機場,再出發前往國外・國內的流程。 5.登機流程. 通過安全檢查到登機的詳細說明請參閱登機流程。 登機流程.

  3. (託運行李檢查) 第131條2之6(摘錄) 關於航空運輸業者及得到第一百三十條之二規定之許可者,在旅客的手提行李中(隨身攜帶物品及其他帶入機艙內的物品除外,以下稱之為「託運行李」)不得裝有前條第四項的物品(僅限國土交通省令規定之易燃易爆物品),考量到機場等管理和營運等狀況 ...

  4. 【通用】如果您在安檢時向安檢員申報,將由同性別的安檢員進行身體檢查,而不是通過金屬探測器檢查。 另外,如果您能提供如醫療證明之類的證明,將使檢查更加順利,所以如果有的話,請提供。

  5. 1.登機流程. 在安全檢查站入口檢查完登機證之後,接著有人身檢查和隨身手提行李的檢查,完成之後請前往接受出境審查。 登機流程. 在此說明在登機口準備登機時的手續。 1.登機證檢查. 在安全檢查站的入口處檢查您的登機證。 請在安裝於安全檢查站入口處的自動讀取機掃描您的登機證條碼,或出示給安全檢查人員確認。 2.隨身手提行李檢查. 隨身手提行李接受 X 光檢查。 接受檢查時,請脱掉外套,並從包包裡取出電腦和液體類物品,全部放在托盤上。 完成檢查之後,請自行將托盤放回回收台。 此外,為了保障安全,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槍枝彈藥等。 3.人身檢查. 完成隨身手提行李檢查之後,接著已人體掃描儀或金屬探測器檢查身體。 如果檢查人員指示需要脱鞋檢查,敬請配合。 2.溝通支援板.

  6. 惩罚条例相关记载. 自2022年3月10日起,因航空法的修订,强化并追加了安全检查相关的处罚条例。 根据航空法第149条之3及第157条之3之3的规定,以下行为可能必须接受处罚。 将受限物品携入机舱(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未接受安全检查而进入危险物品管制区(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 检查人员指示相关记载. 法律也规定了接受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的指示相关规则,除非有正当的理由,否则旅客必须听从被赋予权限的保安人员或检查人员的指示。 (危害行为防范措施) 第131条之2之3 2. 机场等之设置者等的职员(仅限于机场等设置者或根据国土交通省令规定由国土交通省令指定的其他人员,从事与防止危害行为相关的工作人员。 下一项和第四项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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