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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檢測公告 (英語: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為在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 中,香港政府應對應疫情而指明屬某類別或描述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 政府可透過刊憲刊登公告強制在疫情爆發時於特定處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職業的人以及臨近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於一段不超過14天的時間內,私家醫生如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病人接受病毒檢測。 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 由2021年5月至9日,除抵港人士以外或非涉及變種病毒株的個案的需強制檢測人士如已經完成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 ,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即不需進行強制檢測。

  2. 強制檢測公告 (英語: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為在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 中,香港政府應對應疫情而指明屬某類別或描述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 政府可透過刊憲刊登公告強制在疫情爆發時於特定處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職業的人以及臨近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於一段不超過14天的時間內,私家醫生如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病人接受病毒檢測。 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 由2021年5月至9日,除抵港人士以外或非涉及變種病毒株的個案的需強制檢測人士如已經完成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 ,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即不需進行強制檢測。

  3. 限制與檢測宣告 (英語: Restriction-testing Declaration ),俗稱 圍封強檢受限區域 、 突襲式封區 、 封區 、 RTD ,為在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 中, 香港政府 通常在黃昏時段 [1] 突然圍封民居並 強制檢測 的政策,宣告由 食物及衛生局 發出。. [2] [3] 香港政府曾 ...

  4. 2月8日強制檢疫生效所有從內地抵港人士必須強制檢疫14天期間不可離開居所但截至2月17日共有4名受強制檢疫的香港居民企圖經港珠澳大橋及深圳灣口岸離港而被入境事務處截獲之後被衞生署送到檢疫營衞生署對其中2名人士向法庭申請傳票

  5. 強制檢測公告 (英語: 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為在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 中,香港政府應對應疫情而指明屬某類別或描述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 政府可透過刊憲刊登公告強制在疫情爆發時於特定處所工作或生活的人特定職業的人以及臨近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接受病毒檢測。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於一段不超過14天的時間內,私家醫生如懷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病人接受病毒檢測。 強制特定群組接受病毒檢測。 由2021年5月至9日,除抵港人士以外或非涉及變種病毒株的個案的需強制檢測人士如已經完成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 ,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即不需進行強制檢測。

  6.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於2020年2月8日午夜起對若干從中國內地到達香港或於入境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中國內地逗留任何時間之人士於邊境管制站援引強制檢疫規例第3條向有關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及施行強制檢疫措施並要求被處以強制

  7. 概要. 自從2020年政府曾多次運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發出「 強制檢測公告 要求指明人士按照公告在限期內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然而,相關人士在獲得檢測結果前仍可自由外出。 政府在2020年12月修例,允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禁止身於某處所的任何人士離開該處所,直至所有人的檢測結果被確定方可離開。 [6] 政府在2021年1月23日首次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在周末圍封油麻地「疫區」兩日,居民須待全區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方可離開處所。 其後政府到1月26日起再次「突襲式」封區,更表明會多區進行有關的行動。 截至2021年3月19日,政府封區36次,合共約34000人進行檢測,但只成功找出22人確診,陽性比率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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