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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驗樓/驗窗計劃的簡介. 強制驗樓計劃.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在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 如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需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相關的建築物.

  2. 強制驗窗計劃. 程序.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法定通知. 合資格人士的訂明檢驗. 訂明修葺. 屋宇署會向選定的目標樓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限期內對樓宇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及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檢驗範圍包括樓宇個別單位及公用部份的窗戶。 搜尋驗窗通知的發出及遵從狀況. 接獲強制驗窗法定通知的樓宇業主. 樓宇業主須委任一名 合資格人士 在指定限期內完成所需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 (如有需要)。 搜尋 合資格人士. 相關影片. 窗下留人 (1) 攻略. 2:10. 強制驗窗計劃的程序為何? 窗下留人 (9) 1:01. 在完成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後須提交甚麼文件及由誰人提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3. 強制驗窗是什麼? 在2012年6月30日在全面實施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私樓的業主當接獲屋宇署通知後需要委託合資格人士驗窗負責監督檢驗並在認為有需進行修葺工程時再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修葺。 決定驗窗屋苑的準則. 政府每年會揀選目標樓宇進行強制驗窗計劃。 但怎樣才會被挑選呢? 原來是由「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所決定,其組成由專業團體、相關非政府機構、物管、區議會等代表向屋宇署提供意見,當中會考慮窗戶狀況、維修記錄、窗戶失修舉報記錄、鑑於樓宇出現整體窗戶欠妥或失修狀況,及對公眾構成較高的潛在風險,而決定優先次序。 表: 樓齡十年以上屋苑「強制驗窗」準則. 強制驗窗時間表.

  4. 2024年1月30日 · 強制驗窗的範圍與標準. 強制驗窗會分別對樓宇的公用部分與個別處所的窗戶進行檢驗但不包含室內隔間玻璃與地下鋪面的櫥窗),檢驗過程主要著重於窗戶的結構穩定度與防火時效是否符合 《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 或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 中的要求,業主亦不可因為裝修或傢俬阻擋為由,要求豁免檢驗部分窗戶。 若合資格人士發現窗戶有以下狀況,就可能要求業主進行訂明修葺: 玻璃嵌板:破爛或破裂. 窗框及窗扇:難以開啟關閉,或是有變形不穩情況. 窗鉸:變形、缺漏或是嚴重生銹. 鉚釘、螺絲:變鬆、缺漏,或是產生灰白色粉狀物質或鐵銹. *詳細資料可參考屋宇署公布之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作業守則.

  5. 2020年8月15日 · 強制驗窗計劃. 此網頁簡介強制驗窗計劃以及如何找到更詳細的資料。 搜尋合資格人士. 你可在此搜尋合資格人士,為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搜尋註冊承建商. 你可在此搜尋已註冊的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小型工程承建商(已就有關窗戶的小型工程獲得註冊),以進行訂明修葺。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覆檢日期:2020年1月. 我想.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使用房屋委員會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查詢郵費. 為長者提供的社會服務及福利. 使用地址更改服務. 相關連結. 常用政府表格. 公屋申請表 [HD300C] 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 「購買資格證明書」申請書 [HD874C] 聯合申請供水帳戶用戶轉名. 更改差餉及 / 或地租繳納人資料通知書. 更多 > 常用網上服務.

  6. 第1步認識強制驗窗要求. 要避免中伏」,第一步當然要先對強制驗窗服務有個基本概念簡單來說當接獲強制驗窗法定通知後業主業主立案法團需於指定期限內委聘合資格人士QP進行驗窗服務並由QP親自檢查窗戶後決定須否進行修葺。 如不用修葺,QP只要向屋宇署遞交相關表格即可;如須修葺,則由該QP監督進行該工程,再向屋宇署遞交相關表格。 最後,屋宇署會向業主發信,確認單位通過驗窗程序。 第2步:了解檢查範圍. 本會曾接獲消費者投訴,驗窗師傅聲稱發現窗框的防漏膠膜及玻璃膠邊老化,容易滲水,或會導致驗窗不合格,故建議事主加錢更換。 直至後來,事主才發現原來防漏膠膜及玻璃膠邊並非影響窗户安全的組成部分,故不屬強制驗窗要求的檢查範圍。 實際上,強制驗窗計劃要求檢驗些甚麼呢?

  7. 甚麼是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每10年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檢驗範圍包括樓宇的︰.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結構構件; 消防安全構件; 排水系統; 認明位於樓宇公用部分、公用部分以外的樓宇外部 (如外牆、天台或平台、與樓宇毗鄰的庭院或斜坡),或在樓宇臨向或緊連的任何街道上的僭建物。 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每5年為樓宇所有窗戶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在檢驗後,負責監督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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