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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僱主以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若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算入可對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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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不適用於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包括外籍及本地家庭傭工以及不足18歲或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長服金如適用會繼續按照現行僱傭條例規定以終止僱傭前的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相關法例.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 (PDF)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PDF)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www.op.labour.gov.hk/) 這個一站式網上平台提供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資料及簡易的圖像和範例,協助僱主、僱員及公眾了解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3.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若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算入可對沖金額。 僱員自己每個月作出的5%強制性供款或自願性供款,均不適用於強積金對沖機制。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分別及獲取資格.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於香港法例《僱傭條例》列明,前者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後者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同時,法例亦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4. 強積金制度.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僱主發放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能有權獲僱主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有關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支付條件及計算方法,可以瀏覽 ,查閱更多資料。 以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以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抵銷程序. 進行抵銷的方法有兩種,視乎僱主有否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定。 僱主可向受託人提交證明文件,從僱員的帳戶內提取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僱主可能需要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以便向受託人申請抵銷。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5. 2023年12月14日 ·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在辭退員工時可以選擇使用強積金中僱主強制性供款及累算權益部分包含盈虧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此安排俗稱為對沖」。 立法會於 2022 年 6 月 9 日通過《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於轉制日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取消對沖安排此後僱主僅可使用強積金內的自願性供款累積權益作對沖用途。 為甚麼要取消強積金對沖? 過往,強積金對沖機制一直為不少打工仔所詬病,認為使用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減少了退休後能動用的強積金累積權益,感覺變相由打工仔「貼錢」解僱自己。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一來提高了打工一族的 退休 保障,二來也能節省管理強積金的資源。 如何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6. 1. 我的兒子和女兒協助我打理家族生意我是否要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2. 我在內地做生意是否要安排在內地聘用且在內地工作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 3. 我僱用了一名家庭傭工料理家務我是否要安排她參加強積金計劃? 4. 我聘請了持工作簽證的僱員來港工作我是否須安排他們參加強積金計劃? 5. 我公司有一名僱員起初獲發出准予逗留9個月的工作簽證其後獲准延長多逗留6個月。 我是否要安排他參加強積金計劃? 6. 我公司去年聘用了一名持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IANG)簽證的僱員。 他原有的IANG簽證有效期是1年,我公司現正為他向入境處申請簽證續期,是否需要安排他加入強積金計劃? 7. 我的一名持工作簽證的僱員是一個香港以外地方的退休計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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