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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對沖機制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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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30日 · 港府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且不設追溯期當局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港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 (30日)表示主體法例的生效日期已列明對於之前產生的所有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僱主仍可用強積金供款對沖。 他強調,政府會按法例行事,下一步是盡快落實為僱主提供的資助計劃,待立法會批准後才開發有關資訊平台。 至於強積金供款有否調整供款下限空間,孫玉菡認為,積金局每4年商討供款上下限,2018至2022年檢討已完成,並向政府提出建議,局方6月會到立法會交代最終決定。 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例於去年6月通過,由於影響深遠,當局當時並沒有說明措施的生效日期,只說不遲於2025年底前實施。

  2. 2023年4月28日 · 1/2. 港府今日 (28日)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當局表示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港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 政府會繼續與勞資雙方溝通,協力讓僱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達致勞資雙贏。 勞工及福利局長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已經毫無懸念,當中涉及逾330億港元協助僱主過渡的資助計劃,當局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委會,就資助計劃的資訊平台申請撥款。 另強調,資助計劃是向商界發放的資助,有信心撥款會獲批。 至於專項儲蓄戶口的安排,當局委聘的顧問正在研究,會適時交代路向。 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例於去年6月通過,由於影響深遠,當局當時並沒有說明措施的生效日期,只說不遲於2025年底前實施。

  3. 2023年7月7日 · 政府將於2025年5月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上屆政府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除提供25年共超過330億港元資助外會強制要求僱主作額外百分之一的供款注入新增的專項儲蓄戶口」,以支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不過政府已委聘專業顧問,檢視是否推行僱主專項儲蓄戶口。 根據最新的立法會文件,顧問研究結果發現強制僱主供款會限制資金流動,認為僱主接受程度「應頗低」,加上每年行政費估計高達1.5億港元,政府決定不推行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政府最新提交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提到,專業顧問指計劃強制逾30萬名僱主供款,為確保僱主依法開戶、每月收集供款、審批提款申請等,每年的行政費用高達1.5億港元,30年後更會增至每年逾6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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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5月1日 · 港府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且不設追溯期當局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港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勞聯副主席譚金蓮今日 (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方案早於去年6月已通過至今仍未落實已比較遲但有具體生效日期承諾是重要訊息。 現時強積金對沖情況仍然嚴重,每年對沖金額超過60億港元,以月薪2萬元的市民計算,即使2000年供款到現時,有大約20至30萬港元的強積金被對沖的話,僱員會一無所有。 積金局早前承認承辦商電訊盈科企業方案軟件編製進度滯後,令積金易平台(eMPF)平台構建出現延誤,致不能如期在去年底完成系統開發和功能測試,須延至今年中完成,進度大落後達8個月。

  6. 2021年4月20日 · 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一再拖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20日於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交代最新進展表示已全速進行」,惟修改法例多達10條內容複雜預計下個立法年度可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配合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預料最快可於2025年起取消對沖會議上多名議員揶揄政府處理時間過長有議員質疑積金易平台2023年可運作為何要等到2025年才可實行亦有議員批評取消對沖與積金易平台掛鈎是妹仔大過主人」,質疑2025年能否如期實行。 議員郭偉強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曾表示積金易平台可於2023年投入運作,批評當局為何要拖多兩年,至2025年才可實行取消對沖安排。

  7. 2021年4月14日 · 強積金對沖機制一直被指蠶食打工仔累積供款惟取消對沖一再拖延港府預計最快明年10月才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勞工處今1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在草案中加入罰則若僱主沒有在限期內開設專項儲蓄戶口等或就專項戶口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最高可分別被罰款5萬港元及10萬港元預料最快可於2025年起取消對沖。 文件顯示,屆時政府將強制僱主成立專項儲蓄戶口,並須向該戶口供款,以確保僱主為潛在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支出,保持足夠的儲蓄,有助減低他們在取消對沖後支付有關款項的財政壓力,並確保僱員的權益有充份保障。 翻查資料,每名僱主須按其僱員的每月有關入息的1%,向該專項儲蓄戶口作出強制性供款,直至戶口結餘達到所有僱員年度入息的15%。

  8. 2022年5月2日 · 強積金對沖機制已在港落實超過20年僱主解僱或遣散員工時可以用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令打工仔的退休儲備被無理蠶食一直有聲音要求取消對沖保障打工仔利益。 而政府先後提出不同方案卻一再「跪低」,當中2018年更以劃線方式推動取消對沖;去年《施政報告》再提方案,包括在取消初期大幅度補貼僱主,料財政承擔增至329億。 勞工界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但商界卻認為廢除機制可能導致中小企無法承受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負擔。 按積金局統計,2013年起打工仔被對沖的金額高達370億元,而過去4個季度因疫情被解僱的打工仔有增無減,被對沖的金額達65億元。 政府在2018年以「終極」方案利誘上一屆立法會支持,撥出172億元於取消機制後為商界提供兩層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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