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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若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算入可對沖金額。 僱員自己每個月作出的5%強制性供款或自願性供款,均不適用於強積金對沖機制。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分別及獲取資格.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於香港法例《僱傭條例》列明,前者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後者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同時,法例亦定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2.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不適用於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包括外籍及本地家庭傭工以及不足18歲或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長服金如適用會繼續按照現行僱傭條例規定以終止僱傭前的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相關法例.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 ( PDF)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 ( PDF)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 www.op.labour.gov.hk/) 這個一站式網上平台提供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資料及簡易的圖像和範例,協助僱主、僱員及公眾了解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3. 目录. 強積金對沖機制. 按照香港的《 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57章),當僱員有權依其服務年資獲得僱主須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時,僱主可在僱員的 強積金 供款中,抽取僱主供款部份及其累算權益,以抵銷應向僱員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 歷史.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條文於1974年和1986年引入《僱傭條例》時,容許僱主從其按年資支付的酬金或公積金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即所謂「對沖」安排)。 其後強積金制度亦承襲了有關安排。 僱主在向僱員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後,可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內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中,提取相等的金額以作抵銷。 立法會於2022年6月9日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有關安排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實施。 [1] 對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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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8年3月31日 ·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MPF) offsetting mechanism. 強積金對沖機制. 强积金对冲机制. 蠶食打工仔逾350億元的 強積金對沖機制 終有望取消撤MPF對沖2022實施 僱主供多1% 政府172億兩層補貼(2018年3月30日)。 蘋果日報 ,取自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330/20347330.

  6. 修訂不具追溯力.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計算方式. 不應在轉制前解僱僱員. 職業退休計劃下的. 取消「對沖」安排. 涵蓋範圍. 備存僱員工資紀錄.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 在轉制日之前已在職的僱員. 在轉制日或之後才開始受僱的僱員. 在轉制日之前已在職的僱員.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會分為 轉制前及轉制後兩部分 ,計算方式如下: 例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逾390,000元的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 。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

  7. 1. 甚麼是「一般僱員」? 2. 如我在香港獲香港公司聘用但僱主暫時派我往內地工作我是否受強積金制度保障? 3. 我於公司擔任兼職工作每星期工時少於18小時我是否受強積金制度保障? 4. 我是一間有限公司的董事我是否受強積金制度保障? 5. 如我同時身兼多職是否每名僱主都要安排我參加強積金計劃? 6. 我受聘於香港公司並持有工作簽證在香港工作,我是否受強積金制度保障? 登記安排. 全部開啟. 1. 我可否自己選擇強積金計劃,然後要求僱主安排我參加該計劃? 2.

  8. 公共服務 > 勞資關係 > 對沖政策科負責制訂有關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即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政策現時,《僱傭條例》(第57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各有條文容許僱主使用他們就強積金計劃或職業退休計劃所作供款的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上述的「對沖」安排,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條例草案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 www.op.labour.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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