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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積金局與財策界分享強積金制度最新發展. 更多消息. 積金局(MPFA)負責規管及監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運作,致力建立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儲蓄制度。 請瀏覽本網站以瞭解更多強積金制度的最新資訊。

  2.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mandatory-contributions僱員 - 積金局 - MPFA

    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 / 或文件給您。

  3. 積金局今天(5月2日)宣布「積金易」平台定於今年6月26日投入運作,首兩間強積金受託人萬通信託有限公司(萬通)及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中國人壽)將分別於6月26日及7月29日加入「積金易」平台。

  4. 積金局就各項查詢服務提供不同便捷途徑(例如熱線、電子查詢表格及流動應用程式等)予市民使用,請按以下連結了解詳情。 一般查詢. 查詢個人帳戶資料. 查詢無人申索權益資料. 如欲親身前往積金局辦事處(例如遞交文件),請先致電熱線(2918 0102)預約。 辦事處地址. 香港觀塘巧明街98號 The Millennity 1座 12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45至下午5:45.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傳媒查詢. 傳媒如有查詢,請聯絡對外事務部. (電郵: media@mpfa.org.hk)

  5. 僱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法例規定的責任,包括安排所有合資格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 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作選擇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

  6.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縮寫 MPFA)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7. 積金今天(6月7日)發表2021年3月號的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統計摘要》 (《統計摘要》),摘要涵蓋強積金截至2021年3月底的主要統計數據,包括登記人數、帳戶數目及投資表現等。. 《統計摘要》旨在加強強積金資訊透明度,從不同層面反映強積金制度的概況 ...

  8. 強積金基金平台的使用條款及資料. English | 简体. 本平台提供的資料: • 僅供一般參考,旨在協助你比較不同的強積金成分基金及計劃,並不能代替相關計劃的受託人或保薦人提供的資料。 本平台所載的資料已獲計劃核准受託人審核或由計劃核准受託人提供。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不承諾或保證資料的準確性,並無須就任何人因為使用該等資料而引致或涉及的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承擔法律責任,亦不會對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遺漏負上法律責任。 • 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如所述更改導致該等資料不準確,積金局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 只可在作非商業用途並註明出處為積金局的情況下,方可轉發或複製。 資料如作商業用途,則必須先取得積金局的書面同意,方可複製、改編、分發、發布或提供。

  9. www.mpfa.org.hk › info-centre › laws-and-regulations守則 - 積金局 - MPFA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第6H條賦權積金局,可為向核准受託人、服務提供者、參與僱主及其僱員、自僱人士、受規管者及《強積金條例》所涉及的其他人士提供指導而發出指引,以協助他們遵從相關的規管規定。

  1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簡稱強積金管理局或積金局,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縮寫MPFA)是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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