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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8月18日 · 旺角佔領區前年11月清場,警方拘捕一批涉違反禁制令人士,以刑事藐視法庭,但律政司因漏招而撤。. 法庭後來批准律政司重新或繼續檢控兩批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和黃浩銘在內,合共37人; 其中30人今日在高院提出上訴指,律政司一年後才向眾人檢控刑事藐.

  2. 2024年2月23日 · 【818非法集結案】黎智英等7人獲撤銷控罪,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許可

  3. 2023年7月14日 · 涉2019年反修例暴動案的「陣地社工」陳虹秀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撤銷控罪,她及另外12名暴動脫的被告,遭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上訴庭早前就兩案開庭聆訊,今(14日)宣布裁定律政司就其中4人上訴得直,撤銷他們無罪裁定,案件發還重審,又指重審不會構成不公,並能達至秉行 ...

  4. 2020年10月15日 · 法官表明不同意律政司的決定,但是最終只是表示「隨便你囉」,批准撤銷控罪。 楊浩然律師指出,律政司在文件末段提到,「律政司和警方均不放棄任何法律專業保密權」。他認為,即使律政司未有詳細解釋撤理由,裁判官亦有權提問。

  5. 在香港,當個人被刑事檢控時,除了認罪或不認,有時可能會有第三種處理方式: 方免提證供起訴(“Offering No Evidence”)以換取被告簽保守行為 (“Bind-Over”),簡稱”ONE簽保守行為”。這種處理方式十分受被告人的歡迎,因為被告人不用認罪,不會留有案底,也不需花費昂貴的律師費去抗辯。

  6. 2011年1月7日 · 官昨透露,方對於法官在審訊期間撤銷被告強姦的理據有商榷之嫌,他會向律政司呈交報告,並建議律政司考慮是否要就法官的決定提出上訴。. 根據報案人岑丹鳳透露,原本聲言曾遭侵犯的女童有九人之多,警方經調查後,決定起訴被告七項涉及共三 ...

  7. V. 刑事案件的檢控及法庭聆訊程序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負責本地的刑事檢控工作,而《基本法》第63條訂明,律政司之檢控工作是完全獨立及不受任何干涉。 並非所有疑犯都必定會被檢控。律政司的檢控人員在決定提出檢控前,首先要考慮是否有充分證據支持有關檢控,並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