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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秘書處是一個獨立的監察機構,負責監督執法機關在防止或偵查嚴重罪案和保障公共安全時,是否合法和適當地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本網站提供條例的概要、專員的職責、年度報告、實務守則等相關資訊,讓公眾了解截取通訊和監察事務的法律框架和監察機制

  2.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是 香港政府 於2006年《 電訊條例 》准許 香港行政長官 授權截取市民通訊被 終審法院 裁定違反《 香港基本法 》後,根據 香港立法會 通過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 》而設立的職位,其主要職能是監督 香港執法部門 及其人員遵守條例。 胡國興 (2006年8月17日-2012年7月31日) [1] 邵德煒 (2012年8月17日-2015年8月16日) [2] 石輝 (2015年8月17日-2021年8月16日) 楊振權 (2021年8月17日一) 歷任秘書長. 鄭慧鳳 (2006年至2012年) 呂少珠 (2012年至2015年) 黃美珊 (2015年至2018年) 葉玉芬 (2019年至今) 歷史.

    • 2006 年
    • 保安局
  3.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是香港政府於2006年電訊條例准許香港行政長官授權截取市民通訊被終審法院裁定違反香港基本法根據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而設立的職位其主要職能是監督香港執法部門及其人員遵守條例

  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有關機構電話簿 -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秘書處. 最後更新: 05/05/2024.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秘書處. 請您選擇辦公室: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秘書處. 備註: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3.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5. 2021年7月23日 ·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由二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為期三年楊振權法官分別於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五年於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一九七六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 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五年間私人執業。 一九八五年獲委任裁判官,一九八七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一九九五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並於二 二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其後於二 一一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行政長官就這項任命表示:「楊振權法官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我絕對有信心他會勝任這個要職,並會履行條例下獨立監察的職能,以確保執法機關遵守條例的規定,令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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