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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戴耀明 (英語: Sunny Dai Yiu Ming ;1972年7月6日 — ), 香港 男演員及直播主,1992年由 亞洲電視 出道,1994年轉投 無綫電視 ,現為 無綫電視基本藝人合約 藝員。 背景 [ 編輯] 早年生活 [ 編輯] 戴耀明自小在 鑽石山 大磡村 木屋區及一個 公共屋邨 成長 [註 2] ,為家中獨子。 父親是貨車兼 九龍巴士 司機, [2] [3] 母親則在工廠負責穿膠花工作;當他正就讀 聖公會靜山小學 二、三年班(1983年畢業)的時候,其父在50多歲時遇上車禍,自此拐著走路,並被安排做清潔工作。 而母親由於當年既要往來醫院照顧丈夫一年(70多歲時離世), [4] 又要上班,最終得了胃潰瘍,至今仍無法完全根治。 [5] 。

  2. 電影. 微電影. 電台節目. 其他. 廣告. 曾獲獎項與提名.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戴耀明 (英語: Sunny Dai Yiu Ming ;1972年7月6日 — ), 香港 男演員及直播主,1992年由 亞洲電視 出道,1994年轉投 無綫電視 ,現為 無綫電視基本藝人合約 藝員。 背景. 早年生活. 戴耀明自小在 鑽石山 大磡村 木屋區及一個 公共屋邨 成長 [註 2] ,為家中獨子。 父親是貨車兼 九龍巴士 司機, [2] [3] 母親則在工廠負責穿膠花工作;當他正就讀 聖公會靜山小學 二、三年班(1983年畢業)的時候,其父在50多歲時遇上車禍,自此拐著走路,並被安排做清潔工作。

    首播
    劇名
    角色
    1994年
    長老乙
    1994年
    林創始(祝大保學生)
    1994年
    PAUL助手
    1995年
    紅威寶 / 逸 辰
    • Dai Yiu Ming
    • 戴耀 Ming、動 L 明、港版埼玉
    • Sunny Dai
  3. 戴耀明 (英語: Sunny Dai Yiu Ming ;1972年7月6日 — ), 香港 男演員及直播主,1992年由 亞洲電視 出道,1994年轉投 無綫電視 ,現為 無綫電視基本藝人合約 藝員。 背景 [ 编辑] 早年生活 [ 编辑] 戴耀明自小在 鑽石山 大磡村 木屋區及一個 公共屋邨 成長 [註 2] ,為家中獨子。 父親是貨車兼 九龍巴士 司機, [2] [3] 母親則在工廠負責穿膠花工作;當他正就讀 聖公會靜山小學 二、三年班(1983年畢業)的時候,其父在50多歲時遇上車禍,自此拐著走路,並被安排做清潔工作。 而母親由於當年既要往來醫院照顧丈夫一年(70多歲時離世), [4] 又要上班,最終得了胃潰瘍,至今仍無法完全根治。 [5] 。

  4. 2024年3月29日 · 戴耀明 (英语: Sunny Dai Yiu Ming ;1972年7月6日 — ), 香港 男演员及直播主,1992年由 亚洲电视 出道,1994年转投 无线电视 ,现为 无线电视基本艺人合约 艺员。 背景 [ 编辑] 早年生活 [ 编辑] 戴耀明自小在 钻石山 大磡村 木屋区及一个 公共屋邨 成长 [注 2] ,为家中独子。 父亲是货车兼 九龙巴士 司机, [2] [3] 母亲则在工厂负责穿胶花工作;当他正就读 圣公会静山小学 二、三年班(1983年毕业)的时候,其父在50多岁时遇上车祸,自此拐著走路,并被安排做清洁工作。 而母亲由于当年既要往来医院照顾丈夫一年(70多岁时离世), [4] 又要上班,最终得了胃溃疡,至今仍无法完全根治。 [5] 。

  5. 戴耀明 基本藝人 亞洲電視、新秀歌唱大賽、藝員進修班 馮顯藝 ( 粵语 : 馮顯藝 ) 經理人 藝員訓練班 霍健邦 ( 粵语 : 霍健邦 ) 基本藝人 馮子亮 基本藝人 藝員訓練班、後生仔4.0 方紹聰 經理人 藝員訓練班、盛·舞者 何偉業 ( 粵语 : 何偉業 ) 基本藝人

  6. 占中九子案 ,是指 香港 2014年 占领中环运动 的9名领导人被控公众妨扰罪等相关罪名的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为 耀廷 、 陈健民 、 朱耀明 、 陈淑庄 、 邵家臻 、 张秀贤 、 锺耀华 、 黄浩铭 及 李永达 。 [1] 判刑[编辑] 2019年4月9日于 香港区域法院 (借用 西九龙法院大楼 )作出裁决,9名被告人皆被判刑有罪。 [2] [3] 4月10日,9名被告人向法庭陈情,法官准许9名被告人继续保释,押后两星期至4月24日判刑 [4] [5] [6] ,惟第四被告陈淑庄因为自行于判刑前做身体检查而发现罹患脑瘤申请押后判刑,获批准押后到6月11日。 各人判刑如下: 占中的三名发起人,当中二人即时入狱,另外一人获判缓刑。 耀廷被判囚十六个月,即时入狱。

  7. 佔中九子案 ,是指 香港 2014年 佔領中環運動 的9名領導人被控公眾妨擾罪等相關罪名的案件,9名被告人分別為 戴耀廷 、 陳健民 、 朱耀明 、 陳淑莊 、 邵家臻 、 張秀賢 、 鍾耀華 、 黃浩銘 及 李永達 。 [1] 判刑. 2019年4月9日於 香港區域法院 (借用 西九龍法院大樓 )作出裁決,9名被告人皆被判刑有罪。 [2] [3] 4月10日,9名被告人向法庭陳情,法官准許9名被告人繼續保釋,押後兩星期至4月24日判刑 [4] [5] [6] ,惟第四被告陳淑莊因為自行於判刑前做身體檢查而發現罹患腦瘤申請押後判刑,獲批准押後到6月11日。 各人判刑如下: 佔中的三名發起人,當中二人即時入獄,另外一人獲判緩刑。 戴耀廷被判囚十六個月,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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