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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别行政区. 简 称. 房署. 专 责. 管理香港公共房屋. 目录. 1 历史背景. 2 职责. 3 隶属. 4 署长. 历史背景. 播报. 编辑. 香港房屋署于1973年成立。 2002年7月1日,按照《公营房屋架构检讨报告书》的建议,香港房屋署与香港房屋局合并。 由于近年香港政府对 香港房屋委员会 的大力干预,香港房屋署的权力也变得更大。 职责. 播报. 编辑. 香港房屋署主要工作如下: 为有需要的香港市民提供租住公共房屋. 审核各类公共房屋资助计划的资格准则. 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其辖下小组委员会,提供秘书处以及行政方面的支援. 隶属.

  2. 租住 公屋的住户(包括中转房屋住户)住满十年或以上,便需要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家庭入息。不申报的住户须要缴交双倍 净额 租金/暂准证费另加 差而家庭入息超过指定的入息限额的住户便须按情况缴交倍半或双倍净额租金/暂准证费另加差饷

  3. 屋宇(英文:Buildings Depart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的部门,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地盘)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 ...

  4. 香港房屋委员会 (委会)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制定和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5.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曾经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但经改组后可谓已经取消。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为孙明扬,专责香港的房屋事务、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该局经改组后,功能由运输及房屋局及发展局取代。但2012年7月1日,新政府改组方案未通过立法会优先 ...

  6. 有关入息申报表是根据房屋条例(第283章)第25(1)条发出属强制性申报被抽样选出的租户必须遵照有关条例的规定如实申报所需资料。 第一次按此机制作租金调整,平均加幅为+4.68%,已于2010年9月1日起生效;而第二次按此机制作租金调整,平均加幅为+10%,将 ...

  7.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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