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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房屋委员会 (委会)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制定和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2. 香港公共邨(音:cūn,亦作“村”,“邨”乃“村”的异体字),简称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万人居于委会的67万个,及协的15万个出租公屋单位。

  3. 公共房屋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中国大陆称为廉租房,中国香港称为公共邨(简称公屋),中国澳门称为社会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简称国宅),新加坡称为组。也叫合租房

  4. 屋宇(英文:Buildings Depart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的部门,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地盘)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 ...

  5. Y型大厦(Trident block)是 香港公共房屋 大厦的一种标准型大厦设计,分为Y1型、Y2型、Y3型及Y4型,于1984年至1992年期间落成的 公共邨 (尤其是被纳入租者置其计划的公共邨,即可拆售公屋)及 居者有其 中最为常见。. Y型的楼宇设计,外型呈“Y”型 ...

  6. 租者置其计划,简称租置计划,是香港房屋委员会于1998年为满足公屋居民置业需求而推出,让租户以合理价钱购买现时居住的单位,而租者置其计划中出售的邨全部都是于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北)邨翠樟楼除外)落成的邨。租置计划并非以邨划分,而是以楼宇类型划分 ...

  7. 摊面积制度在中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 商品销售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商品建筑面积由 套内建筑面积 和 公用建筑面积 共同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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