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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ate 1 1. No P No 9 9 P. 重 要 事 項 (Important Notes) 本表格 [SFO 313 (2022)] 是一份合併表格,可同時處理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及發還款項的申請首次申請的人士,只需在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後填妥此合併表格,並遞交有關的證明文件,便可同時申請開戶及發還款項此表格亦適用於之前已開戶之申請人,單就發還款項而作出的申請

  2.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

  3. 持續進修基金(CEF)為年滿18歲並符合申請資格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鼓勵本地居民持續進修連結表格及下載 申請指引及申請表格

  4. 持續進修基金(CEF)為年滿18歲並符合申請資格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鼓勵本地居民持續進修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5. 持續進修基金計劃為修讀指定教育及培訓課程的成年人提供資助合資格的申請人於成功修畢課程後可不限次數申領合共不超過25,000元的資助以下連結載有申請資格申請辦法及可獲發還學費的課程名單

  6. 申請表格 [ SFO 313 (2022)] 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或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索取也可從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網頁下載或於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 填寫網上表格後將表格列印申請人須把填妥並已獲本院蓋印的申請表格及由本院發出的 成功修畢課程 的證明信件連同所需文件副本於完成基金課程後的 一年內 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成功修畢課程 是指申請人必須達到合格成績,並於課程評核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及出席率不少於百分之七十。 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 注意: 申請人在申領發還費用時,必須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例如︰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獲學生資助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等)。 查詢.

  7. 1. No. 重要事項(Important Notes) 9 P. 本表格 [SFO 313 (2020)] 是一份合併表格, 可同時處理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及發還款項的申請。 由2019 年4 月1 日起, 首次申請的人士,只需在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後填妥此合併表格, 並遞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便可同時申請開戶及發還款項此表格亦適用於之前已開戶之申請人, 單就發還款項而作出的申請。 This form [SFO 313 (2020)] is a combined application form for account opening and fee reimbursement under the Continuing Education Fund (C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