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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香港居民辦理登記身份證包括. 1a. 為從未登記身份證並年滿 1 1歲的香港居民辦理登記身份證. 1b. 為持有「 1 1歲以下兒童身份證並年滿 1 1歲的香港居民辦理換領兒童身份證的申請. 1c. 為持有兒童身份證並年滿 1 8歲的香港居民辦理換領成人身份證的申請. 為初次抵港人士辦理登記身份證 (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證慣稱單程證」)的初次抵港人士除外) 為因身份證殘破或遺失身份證的人士辦理補發身份證申請. 為獲准更改其居留身份後的人士辦理換領身份證申請,包括. 4a. 為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並已成功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而需換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的申請. 4b. 除上述 4 a項外,為其他獲准更改其居留身份後的人士辦理換領身份證的申請. 辦理更改身份證登記事項申請.

  2. 領取身份證 處理身份證申請的時間一般約需7個工作天星期六及公眾假期除外)。為申請人申領身份證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應在申請身份證收據上指定的領證期限內親身或授權代表前往領證

  3. 2022年1月12日 · 為減少人群聚集,入境處呼籲申請人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 www.gov.hk/newicbooking 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市民可掃描附件二的二維碼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換領身份證入境處呼籲申請人於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體驗更快捷的換證服務申請人前往換證中心辦理手續時須帶同其舊款智能身份證。 入境處在是次換證計劃推出關愛安排,每名合資格的換證人士可攜同最多兩名65歲或以上的親友及最多兩名殘疾人士一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 由二 二二年四月四日起,所有65歲或以上的合資格換證人士,均可選擇自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或由合資格的換證人士陪同前往換證。

  4. 2021年7月15日 · 為減少人群聚集入境處呼籲申請人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 www.gov.hk/newicbooking 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可掃描附件三的二維碼入境處亦呼籲申請人於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享用更快捷的換證服務申請人前往換證中心辦理手續時須帶同其舊款智能身份證。 入境處在是次換證計劃亦推出關愛安排,每名合資格的換證人士可攜同最多兩名65歲或以上的親友及最多兩名殘疾人士一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 有關換證計劃的詳情,市民可瀏覽 www.smartid.gov.hk 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 完.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7分. 即日新聞.

  5. 2023年4月10日 · 人事登記服務預約系統的可預約日子將由現時的24個工作日延長至96個工作日以便利市民辦理預約手續市民如欲預約辦理身份證申請可掃描二維碼見附件二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登入網站www.gov.hk/icbooking )。 為確保市民可順暢有序地辦理換證手續市民應根據已預約的時間到達人事登記處辦理申請身份證手續人事登記處不會處理未有預約的申請至於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需要在人事登記處緊急補領身份證的人士可以無需預約人事登記處職員會因應個別情況提供協助. 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9時00分. 即日新聞.

  6. 2023年3月30日 · 入境處設特別服務日供申領身份證. 2023年3月30日. 入境事務處宣布位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的港島人事登記辦事處下月5日和7日兩天公眾假期加開服務時段辦理各類型身份證申請手續包括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下的換領新智能身份證申請入境處表示自通關以來大量身處香港以外地區的香港居民返港辦理身份證申請以致預約配額非常緊張加上復活節假期臨近預計不少市民返港。 為讓市民有序辦理身份證申請,港島人事登記辦事處下月5日和7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開放。 人事登記處在該兩天提供的服務包括包括換領新智能身份證;首次申領成人或兒童身份證;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的補領申請;更改身份證登記資料和新來港人士身份證申請,經補充勞工計劃來港人士和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證的初次抵港人士除外。

  7. 2024年3月27日 · 向人事登記辦事處申領香港身份證的預約期為96個工作天申請人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申請前請先行預約你可以使用此項網上服務於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前預約申領香港智能身份證。 有關上述網上服務的使用詳情如下。 誰可使用這服務? 若你屬於以下任何一類人士,你便可使用此服務: 從未登記身份證並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年滿18歲換領成人身份證人士 註一 ; 年滿11歲換領兒童身份證人士 註一 ; 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須補領的人士 註二 ; 更改身份證登記資料人士; 因獲准更改居留身份而須換領身份證的人士 註一 ; 新來港人士 註三 ; 持有於2003年6月23日之前簽發的香港身份證的人士;或. 持有於2018年11月26日之前簽發的舊款智能身份證的人士 註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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