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時「出入境簡化計劃」,年滿11歲或以上並持註有「***」、「*」或「R」標記嘅香港身份證或本地簽發嘅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嘅人士,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往返內地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嘅時候,可以唔需要喺香港出入境管制站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或 ...
主要職責 負責香港出入境管制(1961年開始) 簽發旅行證件同簽證(1961年開始) 偵查、起訴違反入境法例嘅人(1961年開始) 將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地(1961年開始) 生死登記總處:辦理出世紙、死亡證同人事登記手續(1979年開始) 發放香港身份證(1977年開始)
各地身分證 中國大陸身份證 中國大陸嘅居民身份證最先喺1984年4月6號實行,嗰時頒發咗第一代版。不過佢當時用嘅係印刷同相片翻拍技術加過塑而成,好易被山寨。最早期嘅身份證,要年滿18周歲先至攞得;不過印刷技術基本上都笑甩大牙,因為用嘅都係GB2312字庫,遇到生僻字時重要靠差館啲人手 ...
- 申請方法
- 收費
- 免簽證國家同地區
- 出面網頁
親身遞交
如果屬於以下情況,申請人一定要親身遞交申請: 1. 原有嘅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已經損毀 2. 唔見咗護照或者無法提供護照 3. 需要更改護照上嘅個人資料
自助服務站
11至17歲香港出世嘅香港居民,以及18歲或以上嘅申請人,可以用設立喺任何一間辦理旅行證件申請嘅入境事務辦事處嘅自助服務站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自助服務站並唔適用於處理因為唔見咗、損毁、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者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要更換領護照嘅申請,而有關申請要親身去到櫃枱遞交。
郵寄
申請人可以將申請表連同有關文件寄去: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四樓,入境事務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 留意:入境事務處唔會收郵費唔夠嘅信。
由2006年6月19號開始,護照收費係咁: 1. 16歲或以上人士(護照有效期10年) 1.1. 32頁-370港元(海外申請:48美元) 1.2. 48頁-460港元(海外申請:59美元) 2. 16歲以下兒童(護照有效期5年) 2.1. 32頁-185港元(海外申請:24美元) 2.2. 48頁-230港元(海外申請:29.5美元)
截至到依家,有163個國家或者係地區免咗特區護照持有人嘅簽證需要,或畀落地簽證。其中包括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歐盟及神根公約嘅成員國,重有日本、加拿大、紐西蘭、南非、新加坡、俄羅斯等國,以及大部分南美國家同埋部分東南亞、非洲國家。
1956年起,港澳居民出入大陸前申請嘅通行證,改成憑港澳當局簽發嘅身份證件,響入境時向 羅湖口岸 或者 拱北口岸 嘅邊防檢查站,申領一次有效嘅《 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 》。. 1979年以前,港澳居民前往大陸要填寫《回鄉介紹書》,填寫時須列明返鄉目的 ...
國家身份登記計畫 當2006年身份證法響2008年立法嗰時,任何英國公民到時申請護照,佢嘅個人資料必須要被同時登記入全國性人事登記庫內;任何個人資料變更必須要更新。 護照同埋身份證手績費預期將會加價到£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