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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2日 · 但在2016年因为种种原因村委会未将土地确权给他们2022年村委会向贾女士夫妇发出通知称由于贾女士两人的土地不再属于家庭承包地因此村内予以收回承包地仍在二轮承包期内此时收回土地对贾女士明显不利02 合法权益被侵害 直接起诉

  2. 13. 被浏览. 21,767. 5 个回答. 默认排序.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已认证账号. 4 人赞同了该回答. 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和其他相关项权利的确认和确定。 土地要经过登记申请、 地籍调查 、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 土地证 等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 土地确权后,农民拿到确权证书,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可以拿出证书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经营。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为了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国家规定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根据土地性质,相应延长三十年至七十年。 而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有部分农户到期,其中2028年到期农户最多。

  3. 其次如果你属于住宅用地那么国家收回土地土地上的住宅别墅属于私人所有也就是属于你私有这种情况下你会获得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如果是商用土地上的住宅你可能不会获得任何补偿这种建筑物就算强拆也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

  4. 2022年7月13日 · 2,000. 6 个回答. 默认排序. 璠璠. 首先收回土地的不是国家而是村集体这些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 只不过是个人承包的。 所以关于收回土地的问题是由各地县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具体安排的。 但是有一点是一定的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 即便是你在这个户口本上但是你名下没有承包土地你家的承包土地人一旦死亡集体是可以收回承包的土地的。 还有就是土地承包人一旦取得城市户口,或者嫁出去成了别村户口。 土地也会被集体收回。 而实际上问题很多,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户口本上只有一个人了,而这个人也去世了。 不好意思,宅基地不会让别人继承,哪怕你是他女儿也不行。 房子不能翻新,加盖,等着这个房子倒塌(很多年以后),集体会收回这个宅基地重新分配。 第二点我很确定,因为浙江农村就是这样做的.

  5. (1)原因. ①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②使用权人放弃使用、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 ③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 无人继承. (2)有关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报经原批准用地政府有批准权政府批准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②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调整使用土地. 因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③ 土地出让 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④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 ⑤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备. 2. 集体土地使用权 终止(收回) 情形: (1)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6. 111,703. 12 个回答. 默认排序. 逍遥一生. 君子不器. 148 人赞同了该回答. 中国的土地制度有三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制度农村确立土地私有制城市实施土地国有化。 二是 农业合作化运动 时期的土地制度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被集中到集体所有和集中使用从1952 年到 1957年我国进行了将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合作化运动1958 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化改革,主要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合并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1960 年至20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央实行土地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的制度,即土地归公社、大队和 生产队 三级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归生产队,由农民统一使用。 三是改革开放后的土地制度 ,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7. 2023年2月18日 · 2,390. 5 个回答. 默认排序.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已认证账号. 这个问题不能用是或者否来回答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土地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的规定,《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 家庭承包经营 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承包方 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其他条款也有规定,发包方不能收回 承包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