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政府可以根據若干條例收回私人土地,包括但不限於: (a) 《 收回土地條例》 (第 124章 ); (b) 《道路 (工程、使用及補償 ) 條例》 (第 370章 );以及 (c) 《 鐵路條例》 (第 519章 )。 3. 收地公告. 政府發出收地命令後,會在每個受影響地段或其附近張貼收地公告,並於《憲報》刊登相關公告。 一般而言,政府會由該公告於相關土地或其附近張貼當日起計,給予三個月通知期。 公告訂明的期限屆滿時,相關土地的業權會歸還政府所有。 假如政府急須收回土地,通知期可能較短。 土地歸還政府後即屬政府土地,土地先前的所有權益均告終絕。 此後,前業權人無權再向租客或佔用人收取租金或任何形式的費用。 4. 特惠補償建議.

  2. 政府採取行動收回私人土地或以其他方式令有關土 地受到不利影響時,須要按有關法定權益喪失或受到 影響的相應條例,向受影響人士作出補償。

  3. 地政總署 - 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 適用於新界土地的特惠分區補償制度設有兩個補償分區級別(即第一級別和第二級別)。. 每個分區級別內農地和屋地各有不同的特惠補償率。. 第一級別和第二級別的定義及特惠補償率如下:. 分區級別. 定義. 特惠補償率(每平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當政府引用條例收回土地,取消業權人的法定權益,或土地業權人的法定權益因政府的行動而受影響,政府會按同一條例的規定作出補償,可獲補償的權益受有關條例限制。

  6. 如何领取政府收回新界私人土地的补偿 (c) 为受政府发展计划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动影响的业主、租客及占用人而设的一般特惠补偿安排及寮屋住户安置安排简介

  7. 政府是根據香港相關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受影響的註冊土地業權人可按有關條例向政府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相關法例訂明評定補償的基準和原則、所涉及的程序,以及賦予土地審裁處就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的權力。

  8. 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佔用人通常適用的特惠津貼率. 政府如須收地並展開清拆行動,以推行發展計劃,除了向受清拆影響的合資格寮屋住戶提供特惠安置外,亦會向符合資格準則的受影響佔用人,發放行政上的特惠津貼,以助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