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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瀏覽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網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經完善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選舉制度這中央兩大舉措的保障下,香港特區重回「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我明白市民對特區政府抱有更大的期望。 作為香港特區第六屆政府政務司司長,我既感到非常榮幸,亦感到肩負重任,我承諾定必竭盡所能,協助行政長官準確落實「一國兩制」。 我會凝聚各方力量和統籌各政策局,制訂和全面落實各項有利香港社會和民生的政策,並與各部門研究如何精簡程序,提升效能,盡早解決市民生活上的困難。 我會加強行政與立法關係,促進雙方良性互動,從而制訂合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貫徹良政善治。
司長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 GBS, IDSM, JP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大紫荊勳賢, GBS, MH, JP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SBS, SC, JP 副司長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 GBS, JP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 GBS, JP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 SBS, JP 局長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
政務司司長 (英語: 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 , 縮寫 為 CS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的首長。 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中,地位僅次於 行政長官 的首席 主要官員 ,由 行政長官 提名,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其支援部門為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 政務司司長現屬 行政會議 官守成員,也是可以 署理 行政長官職務的三名 司長 中最高级的一位 [1] 。 政務司司長休假時,會由政務司副司長署任。 該職位為香港特區政府中人事變動最多的官員,自1997年 香港主權移交 至今已先後有8位不同人士出任。 政務司司長同時兼任 扶貧委員會 主席、 青年發展委員會 主席以及 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主席。 職責.
政務司副司長(英語: Deputy 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 ,縮寫為 DCS)是政務司司長的副手,地位僅次於三位司長的高級主要官員。 其支援部門為 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 ,由 行政長官 提名,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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