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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法規條例的房屋登記申請順序是:. 1.建築執照 2.使用執照 3.建物 (房屋)所有權狀 4.建物登記謄本. 民國57年6月6日前(建管前)蓋的房屋應該有房屋稅繳款書或水費、電費繳納證明或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或門牌編釘證明.... 如果以前曾經繳過 ...
1.土地上有房屋. 2.無出租行為. 3.無營業登記. 4.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在房屋設有戶籍. 5.土地與其上之房屋屬同一人所有(或屬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所有) 6.夫妻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優惠之限制. 7.符合面積限制之規定. 另下列幾點是很多人容易搞錯而影響權益,特別提醒大家注意: (a). 雖然有夫妻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優惠之限制,但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仍然可能多處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 ( 例如第二處由成年子女設籍;第三處由母親設籍;第四處由岳父設籍 ..... 皆有可能都符合優惠之條件)。 (b).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或違章建築,仍有可能適用優惠稅率。 (c).
2010年11月26日 ·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顏色查詢代表表示. 市地重劃係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都市一定範圍內之土地,全部重新加以規劃整理,興辦各項公共設施,並於扣除法律規定應由參與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及供抵繳工程費用、重劃事業費用 ...
2012年4月11日 · 一般而言,行為人若佔用共有土地,通常就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主觀認知,但若行為人提出「使用權抗辯」時,就要進一步細究,因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9條第1、2項規定:「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及其
署名「Fulai」的讀者先進,在2004/10/09於「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的留言版(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acotochen/ )提及,他說拜讀拙著有關宜蘭縣政府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獎勵自治條例覆議案的分析之後,仍有幾項疑義: (一)宜蘭縣政府依據內政部訂定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九條之授權,以「公告」之方式調降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未知該「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 (二)上開宜蘭縣政府調降該縣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之「公告」,有無「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之適用,其效力如何? (三)又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報內政部備查。
且具體而言,區公所的法定決策機制目前係「區務會議」(區政會議),即由區長代表區公所與區轄內之市屬業務機關或單位共同協調聯繫相關區政業務,例如與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衛生所、稅捐分處、警察分局、清潔隊、區內各公立中小學、自來水事業 ...
對照於此,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也規定類似規定,如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為二個層級為限,其所屬一級機關稱「局、處」(惟以協調統合業務或處理特定事務,並採合議制方式運作者,應定名為委員會)、二級機關用「處、大隊、所、中心」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