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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申請資格. 申請科技券資助的本地企業/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 (i) 根據 《商業登記條例》( 第310章 )在香港登記 ;或. (a) (ii) 根據 《公司條例》( 第622章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或. (a) (iii) 根據有關條例 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 及. (b) 並非 本港上市公司,亦 並非 政府資助機構 3 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 3 的附屬公司; 及. (c)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 實質業務運作 ,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計劃特點. 以3 ( 政府 ) :1 ( 企業/機構 ) 配對模式為項目提供資助。

  2. 2024年4月15日 · Apr 15 2024. 科技券 申請方法 申請時間. 科技券懶人包2024科技券計劃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 TVP是香港創新科技署ITC自2016年11月推出的一項資助計劃旨在支持中小企業透過科技提升競爭力推動數碼轉型本文將深入探討科技券計劃包括資助詳情申請資格資助用途申請流程以及注意事項讓您充分了解如何最有效地利用科技券計劃什麼是科技券TVP)? 香科技券是一項資助計劃,旨在協助中小型企業進行科技升級和業務轉型,以應對數碼化時代的挑戰。 計劃由香港創新科技署推出,至2022年11月,已核准了超過37,000個科技項目,總資助金額超過300億元,其中約50%用於支持研究和發展項目。

  3. 政府創新科技署較早前已推出科技券計劃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TVP以鼓勵本地中小企業採取不同的科技方案來提高競爭力和營運效率。 今年 創新科技署更將每家企業的資助上限由40萬港元提高至60萬港元,只要文件交齊一般一至三個月內就能獲批。 這篇文章將會逐一拆解有關科技券的疑難讓大家輕鬆申請科技券什麼是政府科技券計劃? 「科技券為政府創新科技署的創新及科技基金項目之一目的是幫助本港中小型企業能透過科技方案來提高生產力及競爭力甚至升級或更新業務流程。 每家企業最多獲批六個項目,合共獲發最多60萬。 政府創新科技署以 3:1 的模式提供資助,換言之,企業需負擔不少於總成本四分之一的開支。 哪些公司符合科技券的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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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重要通知! 由2021年6月8日起創新科技署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擔任科技券計劃的秘書處如有查詢請聯絡科技券秘書處電話2789 7000電郵tvp-enquiry@hkpc.org)。 申請人可以從科技劵招標系統獲得報價 (https://tvp-eproq.hkpc.org) 如何使用科技劵招標系統. 請按此瀏覽生產力局網站. 最新簡介會. 雙重認證服務的用戶指南.

  5. 2021年6月8日 · BEE². 繁EN简. 熱門搜尋字詞. BUD Fund活動登記TVP科技券中醫藥. 主頁政府資助計劃. 科技券 (TVP) . 計劃簡介. 申請資格. 科技券計劃委員會. 資助申請. 成功個案分享. 最新活動. 最新消息. 智方便. 常見問題 . 聯絡我們. 目標.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科技券計劃簡介.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資助範圍. 優化措施. 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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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4年1月25日 · 科技券計劃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 TVP是香港創新科技署ITC創新及科技基金的資助計劃早於 2016 年 11 月推出每份申請的資金上限為 60 萬港元TVP 科技券計劃全年均接受申請。 政府創新科技署以 3比1 的模式資助企業,換句話,即是企業需負擔不少於總成本四分之一的開支, 即最多可由政府資助75%項目開支,其餘25%則需由企業自行承擔。 需要留意的是,同一時間只接受一個項目申請,而每個項目必須於一年內完成。 TVP 科技券的申請資格. 一般而言,TVP 科技券申請者必須為在香港登記或成立的公司,而且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必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如公司於香港上市,或為政府資助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便不符合 TVP 科技券的申請資格。

  8. 科技券. 需 要 资 助 建. 科技券. 目标. 「科技券」于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业/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 申请资格. 申请科技券资助的本地企业/机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i) 根据 《商业登记条例》( 第310章 )在香港登记 ;或. (a) (ii) 根据 《公司条例》( 第622章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或. (a) (iii) 根据有关条例 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 及. (b) 并非 本港上市公司,亦 并非 政府资助机构 3 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 3 的附属公司; 及. (c) 及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 实质业务运作 ,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计划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