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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5月11日 · 簡介. 凡屬下列任何類別的死者其骨灰可存放在本署轄下骨灰安置所的骨灰龕位內: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於死亡後三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化;或. 在緊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內,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化的;或. 其遺骸是合法撿掘並於政府火葬場火化的。 申請人須填妥 申請骨灰龕位 ∕ 申請加放先人骨灰 ,然後連同所需文件,遞交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一) 申請編配新骨灰龕位. 如欲申請離島新骨灰龕位,請填寫 申請編配骨灰龕位(只適用於離島新骨灰龕位) ; * 申請離島以外的其他新骨灰龕位,請參閱本署有關骨灰安置所編配骨灰龕位事宜的公告了解詳情及細則。

    • 火葬服務須知

      申請火葬遺體 申請火葬證明書 申請骨殖火化 火化用棺木的守 ...

    • 潔淨服務

      成績 (2023年) 申請人可在申請日翌日起計 15 天內預訂遺體 ...

    • 骨灰龕位

      編配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及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骨灰 ...

  2. 網 上 申 請骨 灰 龕 位. 網上申請新骨灰龕位注意事項. 申請及編配安排. 是次編配的所有公眾骨灰龕位均為可續期骨灰龕位要點如下:.

  3. 不論以任何方法遞交申請火化證明文件必須顯示先人於2023年3月21日或之前完成火化。 請注意: a) 申請人於親臨配售處正式辦理認購龕位手續時, 必須出示上述文件的正本 ,否則華永會有權終止處理有關申請。 b) 如申請人於認購當日未能親身出席辦理手續, 必須連同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書面授權親友代辦 。 申請方法. 申請人必須連同上述所需文件,以下列方式遞交,方為有效: 申請人可於華永會網頁進行 網上申請. ;或. 連同已填妥的申請書,於辦公時間內親遞設於華永會配售處的投遞箱。 (切勿郵寄,郵寄申請恕不受理) 申請表格.

    • 申請辦法
    • 新的公眾骨灰龕位編配安排
    • 處理申請
    • 其他須注意事項
    • 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資料
    • 查詢

    申請表格

    在2023年3月20日至4月17日,申請人可於食環署網站填寫或下載申請表格,或親身到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經熱線2841 9111以傳真索取申請表格。。 食環署强烈建議申請人透過網上申請,以避免郵遞延誤/無法派遞的情況,亦能在遞交申請後很快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方便日後跟進相關申請事宜。若申請人同時是為先人申請火葬服務的同一人士,經「智方便」填寫網上申請表格會更加便捷,並毋須夾附所需文件副本。 填寫申請表前應詳閱表格中的申請及編配安排、申請須知及存放骨灰的服務須知,以了解新的可續期龕位編配安排。 2023年年度編配新公眾骨灰龕位簡介短片 如何在網上申請編配公眾骨灰龕位 如何填寫申請編配公眾骨灰龕位表格 可續期骨灰龕位簡介短片 編配新公眾骨灰龕位宣傳海報 編配新公眾骨灰龕位宣傳單張

    遞交表格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下列所需文件*,於接受申請期間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 (一) 於辦公時間內投入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的申請表投遞箱內; (二) 如持有由食環署或外地合法火葬場發出先人之「領取骨灰許可證」或「火葬證明書」或「遺體火葬費用收據」(只適用於已成功預訂緊接申請期結束後的15天內的食環署火化時段),可填寫網上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以pdf或jpeg格式上傳遞交申請; 網上申請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或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骨灰龕位 (三) 電郵 (apply_newniche@fehd.gov.hk); (四) 傳真 (2333 1716); 或 (五) 郵寄遞交至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如申請人曾於2019年或之後遞交申請並獲接納,而其姓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及先人的全部資料均沒有改變,或他/她亦是先人火葬服務的申請人,並透過「智方便」填寫網上申請表格,則毋須夾附所需文件副本。 文件不齊、資料不全、逾期或重複遞交的申請將一概不予受理。

    申請公眾骨灰龕位資格

    就申請將骨灰存放在食環署轄下的骨灰安置所內,申請人須確定先人符合下列資格: 1.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於死亡後三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葬#;或 2. 在緊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內,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葬(須提交有關居港文件及有效合法證明文件)#;或 3. 其遺骸是在香港經合法撿拾後在政府火葬場火葬的。 # 在遞交申請時須一併附上相關文件的副本,並於辦理編配手續時帶備正本。

    是次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均為可續期骨灰龕位,首次安放期為20年,期滿可每10年續期一次,每次續期須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申請人須提供相關人士(即獲編配龕位人士(即申請人)及其提名代表(如有))的個人資料,以方便日後食環署就骨灰龕位的安放期屆滿後續期/處理骨灰事宜與相關人士聯絡。若提名的代表或聯絡資料有改變,相關人士有責任適時向食環署更新資料。獲編配骨灰龕位人士有責任在首20年安放期(或其後每10...
    所有骨灰龕位,不論其在同一龕墻的位置高低或座向,均由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編配予中籤申請人,而非由中籤申請人自行揀選骨灰龕位。
    就每一宗申請(不論是申請標準龕位或大型龕位),每一位先人可獲發一張「抽籤紙」。爲鼓勵加放骨灰,如申請人存放多於一位先人骨灰,可獲發額外一張「抽籤紙」,以增加中籤機會。惟每宗申請最多只可就上述情況獲發一張額外「抽籤紙」。
    在收到申請表格後,食環署將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視乎遞交表格方式而定)發出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予申請人。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十個曆日後仍未收到確認回條,可致電2841 9111查詢。
    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詳情)預計於今年七月進行,以決定中籤申請人編配骨灰龕位的先後次序及所獲編配的特定骨灰龕位。食環署會於接受申請期屆滿後適時公布確實的日期。
    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後,申請人可即時於食環署網頁或翌日在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公眾骨灰龕位編配辦事處或致電2841 9111查核其申請結果。食環署亦會把抽籤結果以WhatsApp/短訊及電郵或郵寄方式通知中籤申請人。
    經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後,每個中籤申請會獲派一個電腦抽籤次序編號及一個特定骨灰龕位編號,食環署會按該次序編號,發信邀請中籤申請人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到食環署公眾骨灰龕位編配辦事處(地址:新界葵芳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第一座35樓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辦理編配骨灰龕位及繳費手續。申請人可以「易辦事」、「轉數快」、支票或銀行本票於編配櫃檯即時繳交費用。如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應以...
    申請手續簡易,申請人只須填妥申請表格及連同上述文件的副本便可自行遞交申請,無須委托其他人士/機構代辦。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格時,無須繳交任何費用。
    食環署並未委託任何機構/人士代為接收/處理申請或就辦理申請提供協助。任何人士均不享有任何方便或特權。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或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的可續期標準骨灰龕位首20年及設置紀念碑准許的收費分別爲二千四百元及九十元;而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或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的可續期大型骨灰龕位首20年及設置紀念碑准許的收費分別爲三千元及九十元,之後加放先人骨灰的費用則爲每位一百四十元。

    港島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地址 : 香港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J 電話 : 2570 4318 傳真 : 2591 1879 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地址 : 九龍紅磡暢行道6號地下高層 電話 : 2365 5321 傳真 : 2176 4963 公眾骨灰龕位編配辦事處 地址 : 新界葵芳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第一座35樓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 電話 : 2330 5635 傳真 : 2333 1716

    查詢電話 : 2841 9111 查詢電郵 : enquiry_newniche@fehd.gov.hk 常見問題 申請表格下載 訂閱下一次年度龕位編配通知 申請狀況 可供編配龕位平面圖及立面圖 查詢龕位位置 抽籤過程影片: 抽籤結果 聯絡我們

  4. 必須在載有所獲編配骨灰龕位編號的收據發出日期或相關骨灰安置所公布的可供使用日期起計六個月內以較後者為準),把骨灰安放在該骨灰龕位內

  5. 其他人也問了

  6. 龕位的編配並非先到先得申請人必須網上預約親臨配售處辦理認購手續屆時於可供配售的龕位範圍內由申請人以電腦隨機抽出一個龕位編號直至所有龕位配售完畢。 確定認購的申請人將會成為該龕位的持證人,持證人應由先人的親屬出任,以避免因委託他人代辦而可能引致的不便。 「荃灣墳場第1段新家族龕位」第一輪配售的後備申請人,也可以申請是次的新龕位第二輪配售。 如於第二輪配售成功認購龕位,則先人於第一輪配售的後備資格將會被自動取消。 申請人必須於「配售處服務預約系統」進行及完成網上預約,並選擇預約類別﹕「即時認購新骨灰龕位」。 按公平原則,未有預約 或 未有正確選擇預約類別,一概恕不受理。 有關是次新骨灰龕位簡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看下列短片: 顯示全部. (一) 安放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