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各位會員,有關教協分派餘款事宜,對合資格會員的發放情況如下: 由於部份合資格會員曾遞交多於一次登記、填寫資料與本會資料庫有出入、或因其他情況需時驗證,故未在上述批次獲分派餘款,請會員耐心等候,教協及凱晉團隊正積極跟進。 請注意,在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之間遞交的登記,均會在完成處理於首階段登記期內遞交之登記後再作處理。 如需協助,請致電熱線2583‑1168或發電郵至 distribution@hkptu.org 與我們聯絡。
2023年11月9日 · 教協指,由於均分餘款涉及龐大工作量,並確保過程有序和妥善進行,教協理事會已委聘合資格私營機構凱晉企業顧問有限公司處理,並由教協監察過程。 教協將向全體會員發出信件、電郵、手機短訊及透過報章廣告交代均分餘款的具體登記方法,並呼籲會員於12月11日或之前完成登記手續,以支持教協50年歷史的最後一項會務,有序和妥善地完成解散。 倘完成餘款均分程序及相關行政工作後仍有餘款,教協稱,將按會章及解散決議規定,捐贈予在香港設立的合法教育或慈善相關的機構,並根據法例向職工會登記局遞交解散通知。 教協在會員信函表示: 經歷半世紀的時光,教協即將正式劃上句號。 衷心感謝會員多年來對本會的愛護與支持,祝願大家平安健康。 1973年成立的教協曾經是全港最大單一行業工會,會員人數曾多達96,670人。
加入教聯. 入會須知. 1.會員類別及資格如下: 永久會員 : 註冊教師,或任職於香港教育局註冊學校的現職教職員,或現任及曾任職於香港教育局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公務員和僱員,或退休註冊教師; 普通會員累積繳費五年可成為永久會員,或一次繳交會費港幣二百五十元,可成為永久會員。 永久會員在退休或轉職後,仍可保留永久會員身份。 普通會員 : 註冊教師,或任職於香港教育局註冊學校的現職教職員,或現任及曾任職於香港教育局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公務員和僱員,或在香港就讀教育專業課程的學生,或退休註冊教師。 教聯之友 : 年滿 18 歲以上香港居民,獲教聯普通會員或永久會員推薦的人士,或是香港教育局註冊學校的家教會成員,或任職與教育相關的機構,例 如教育中心、教育團體等,均可申請成為教聯之友。 2.權利與義務.
其他人也問了
教協如何登記合資格會員?
什麼是協同教學?
俄羅斯認證EAC認證是什麼?
教協如何支持50年歷史的最後一項會務?
2023年11月9日 · 教協餘款分派 – 常見問題. 本常見問題分為五個部分及一個附錄:. A. 資格準則. B. 登記手續. C. 收取餘款. D.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英語: Hong Kong Professional Teachers' Union ;簡稱: 教協 ),是一個曾經由 香港 各個 大學 、 中學 、 小學 、 幼稚園 、 特殊學校 以及各級 學校 教師 組成的教育 工會 。 會員人數曾一度達到96,670人,是香港曾經最大的單一行業工會及參與會員最多的 民主派 組織。 其定位除了是工會外還是教育團體、 社會團體 和 民間團體 。 末任會長是 馮偉華 ,而監事會主席 潘天賜 兼任 香港職工會聯盟 會長。 2021年8月10日,因《 港區國安法 》等原因,創會達48年的教協宣佈解散。 [1] 2021年9月11日,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正式通過解散。 其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
2023年11月9日 · 教協於2021年9月11日第二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解散決議。 根據會章及解散決議,餘款將均分予全體會員。 教協今日(9日)公佈,在出售物業後的總資產,並扣除遣散員工、清還債款、核數、清繳稅項、行政開支等,及今次均分餘款安排的行政費及銀行手續費等後,每位合資格會員可獲得港幣3,190元。 根據資料,教協解散前有會員逾九萬五千人。 而通過解散後的同年,教協已盡沽手上4項物業,套現近4億元。 當完成均分程序及相關行政工作後,教協將由獨立會計師進行核數,並根據法例向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遞交解散通知,整個過程將於明年內完成,屆時成立於1973年的教協便正式劃上終止符。 (資料圖片) 教協指,由今日起,合資格會員可選擇透過本地銀行轉賬或劃線支票收取有關款項。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 Hong Kong Professional Teachers' Union. 分派餘款登記 – 登記期已完結. 各位會員,有關教協分派餘款,次階段登記期已於2024年1月11日完結,本會會盡快處理所有會員登記。 Dear members, regarding the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funds, the registration period has come to an end by 11 Jan 2024. The Union will process all registrations as soon as practicable. 分派餘款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Fu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