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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23日 ·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指于文鳳聲稱周星馳是在一次電話對話中答應讓她分紅周卻稱是在其山頂大宅露台看著維港夜景時許下承諾法官認為無論這協議是在電話或是露台所作重點是兩人是否有意令這承認成法定協定他認為這承諾所作的情景非很正式兩人當時又是戀人關係這對話更是在2002年近聖誕的時間發生法官認為更似兩人在討論聖誕禮物不似會是會將之轉成一個有法律效力的承諾。 此外,法官亦接納周的律師所言,口頭協議缺乏商業的意味,雙方亦一直未有就此製定書面的協定,看似未有意把這口頭承諾轉成一個令她可享有分紅的協定,認為該承諾並法律約束力。 指于非促成交易的主要人物. 法官相信,周星馳是想保留天比高12號屋作自住物業,其價值相當於當年的投標價,不存在利潤,因而不符合于所指稱的投資項目。

    • 家庭背景令于有投資知識
    • 合約從未列明于可分紅條款
    • 談及承諾時如情侶間的日常
    • 投資不用承擔風險商業上不合理
    • 信周想用天比高12號屋自住

    法官認為,于作供時已盡所能說出她記得的事情,不認為她在「作故仔」,同樣亦相信周在庭上誠實地作供。法官指,雖然于在二人剛拍拖時,物業投資的經驗不多,但她的家庭背景,加上在港交所的工作經驗,她對於投資應有一定的知識,她在2002年前無償幫周處理財務,明顯是因為二人的戀情。

    雖然于稱她在2002年與周的公司簽訂財務顧問合約前,雙方已有「共識」,于會獲分紅,但法官認為沒理由雙方在簽該合約時,不在合約列明于會獲分紅的條文,即使該合約後來作出多次修訂,但也未有加上相關條款。法官認為,于想替周工作只是基於二人的戀情,她不介意可獲多少報酬,因為她家底豐厚,她亦不會太擔心工作上可獲得多少。

    法官信納二人討論分紅的對話是由討論聖誕禮物引伸出來,但不信二人以英語進行討論,因為于明知周不慣用英語溝通,更要訓練周的英語能力。不過,無論有關對話是透過電話,或在周的山頂豪宅進行,對話性質只屬情侶間的日常交談,而非具法律效力的商業討論。再者,指稱的協議條款在商業上並不合理,也太含糊。

    法官又指,周既要出錢,又要承擔投資風險,于替周處理的工作卻值10%分紅,又不用承擔蝕錢風險,此點在商業上並不合理。法官認為,于只是因二人的戀情而替周工作,並非想獲報酬,又指種種證據顯示,周曾向于支付的款項較似是饙贈。

    至於「天比高」項目,法官指,周住在「天比高」毗鄰,視「天比高」為「dream house」,又一直留意物業等待機會購入,不認為是于促使他購入「天比高」,而周購入「天比高」只是因為他有足夠財力。另外,基於周專程聘請意大利設計師為12號屋作室內設計、裝修費遠比其餘3屋為高等證物,法官亦信納周一開始便打算用12號屋作自住,而非投資。

  2. 2020年11月20日 ·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兼業務拍擋于文鳳追8千萬投資分紅案續審代表周的律師在盤問于時指周一直視山頂的天比高為他的dream house」,買入後更花4千萬豪裝在內添置古董傢私及Chanel屏風。 于卻反駁指周是經她遊說下才購下作投資,她更一直助周與銀行斡旋安排貸款等事宜,又指二人打算小住一段短時間,便會把物業出售,並指周未有向她表示要永遠住在「天比高」。 律師即打趣說:「很可惜,沒有什麼是永恆的。 原告為于文鳳,被告為周星馳。 于聲稱曾參與周的多項投資,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一個投資基金,要求取回這些投資的一成收益作佣金,因而申索逾8000萬元。 于作供時透露,她當年建議周去拍賣會投位於山頂普樂道「天比高」的地皮,起初周並不願意,經她不斷遊說才落實。

  3. 2020年11月26日 · 影星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逾8千萬佣金案續審。. 周星馳今日26日繼續作供並被代表于的律師追問于為周工作期間周無論在物業投資或是股票買賣于都曾獲分紅。. 周解釋:「如果女朋話幫你賺左啲錢想要錢做禮物咁都好正常。. 」律師又指 ...

  4. 2020年12月17日 · 出版: 2020-12-17 19:55 更新:2020-12-23 20:47. 3. 影星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稱她與周一起時曾助周投資包括天比高等豪宅物業分手後向周追8千萬佣金案。. 案件今 (17日)在高等法院作結案陳辭周星馳的律師陳辭時強調案中的協議只是情侶間的饋贈 ...

  5. 2020年11月18日 · 出版: 2020-11-18 17:58 更新:2020-11-25 12:02. 42. 「星爺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約7000萬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資分成一案周三18日於高等法院原訟庭開審。. 于由前律政司袁國強代表袁在開案陳辭透露周與于二人當年既是戀人也是生意拍 ...

  6. 2020年11月18日 · 周星馳被于文鳳追分紅 周質疑戀愛下作的承諾 是否具法律效力. 撰文:李慧娜. 出版: 2020-11-18 20:28 更新:2020-12-23 20:57. 18.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向逾8千萬分紅案續審周的律師陳辭時指周當年與于是在山頂住所的露台俯瞰維多利亞港時向于作出10%投資分紅說法充其量只是情侶間的饋贈質疑這種戀愛關係中的承諾是否如商業具必然的法律效力。 律師又指,周在認識于時,已住在山頂的豪宅,並在淺水灣等地區購置物業,相反于當時只有3年工作經驗,反問:誰才是真正物業投資專家? 原告為于文鳳,被告為周星馳。 于稱與周有業務拍擋關係,並曾替周投資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及投資基金,要求取回周承諾的一成佣金,即逾8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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