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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 入稟法院要求禁止小販擺賣及拾荒活動 [編輯] 新城市廣場自1998年起出現小販在公共行人通道擺賣問題,使商場須時常驅趕小販。到了2008年12月開始,商場於近沙田站位置出入口位置大字標明「嚴禁小販擺賣」的警告,並及增加保安人員看守該處。
新鴻基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評論。標明禁擺賣通道全日開放記者昨日前往入稟狀所指的新城市廣場3 樓擺賣地點,該層包括東鐵線沙田站出口,涉案擺賣地方位於Armani Exchange 的301 號舖外,標明「嚴禁小販擺賣」,並有一條窄巷通往
2017年5月26日 · 1978年,新公共屋苑相繼在荃灣落成,房屋署表明不同意報販擺賣」。 1985年區域市政局的「市區以外的小販政策」內部文件更披露將會出盡法寶,務求將小販生存空間消滅殆盡。 相對而言,市政局對報販較仁慈,1974年,市區大量道路重建,但不少固定報販獲重新安置,所以新界小販數目與市區比例為二比八。 到過將軍澳、天水圍的市民不難發現行人都走在商場內,街道人煙稀少。 香港報販協會副主席鄧入明解釋,新市鎮天橋化對報販影響力尤其大:「它會影響人流走動。 」他以荃灣力新廣場舉例,商場被天橋貫穿後,附近地面要建天橋迴旋路面,因而趕走了幾檔原本在該位置的報紙檔,加上天橋落成後,地面人流更少:「人們不再需要行落街。 一建天橋,街道就死。 像在將軍澳,人們只用留在商場,不用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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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廣場為何禁止小販擺賣?
新城市廣場為何被拒絕?
新城市廣場第三期有示威者嗎?
新城市廣場如何減少罪案發生的次數?
2016年2月10日 · EPA. 香港街頭小販由來以久,而街頭小食如咖喱魚蛋(魚丸)、雞蛋仔等亦都成為香港本土文化的一部分。 但自1970年代開始,政府不再發放街頭熟食小販牌照,小販文化也隨之日漸式微。 香港年初二凌晨爆發嚴重衝突,警方向示威者噴射胡椒噴霧、向天開槍示警,示威者則以磚頭回擊,在街道燃燒雜物,情勢一發不可收拾。...
2016年2月11日 · 而政府亦會參考委員會提出推行的五項建議,大致為:1)在小販資助計劃完結後檢討簽發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需要;2) 繼續改善現有小販區的營運環境;3) 以試驗形式簽發新的大牌檔牌照; 4) 出租率偏低的公眾街市改建為離街熟食中心;5) 按在地區主導的前提下設立露天小販市場和夜市。 初步看來,這五項政策政府取態積極,當在節慶期間,看到不管小販有牌無牌,市民得以享受「掃街」之樂,執法者卻硬要驅趕無牌小販,本土聲援小販行動可被視為或是為有組織的策動,但有一把聲音,是香港大眾市民對已扭曲的主流市場經濟邏輯表達不滿和訴求,是一把屬於這個城市的聲音。 從供應層面而言,為何小販無牌也要經營,明知犯法,也鋌而走險?
食環署一直採取務實的方式處理街頭小販擺賣活動,並致力保持環境衞生和保障食物安全、確保擺賣活動不會影響公眾安全,以及保障公眾免受滋擾。 一般而言,除在公眾地方售賣禁售、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或在主要通道、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例如行人專用區、港鐵出入口、巴士總站和碼頭廣場、使用者眾多的行人天橋、海外僱傭聚集的地方、遊客區等),以及屢遭投訴有販賣活動並證明屬實的地點擺賣外,食環署會採取「先警告後執法」的策略,以達到小販管理行動的目標。
當局自七十年代初以來奉行的基本政策,是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並將街頭小販遷移到離街小販市場或公眾街市。 然而 ,根據經驗,將街頭小販遷移到公眾街市並非總能成事。 舉例來說,要物色足以容納所有遷移小販的合適地點,實在有困難。 7. 有見及此,當局採取更務實的方式來解決這些問題。 就已由街頭小販佔用的街道,當局會作出管制,藉著規管和容許部分小販合法地在獲妥善編配的攤檔內營業逐步改善情況。 基於環境衞生方面的考慮,當時認為應優先把售賣新鮮食品或副食品的街頭小販遷入公眾街市;至於售賣乾貨的小販,搬遷優次則較低。 同時,當局亦物色新的街頭擺賣點,用以劃作小販認可區,作為規管街頭擺賣活動的方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