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5月7日 · 明報專訊葵涌葵芳閣3月14日發生謀殺及爆竊案63歲女戶主梁雪卿疑因撞破爆竊被人以鐵筆擊斃警方昨日表示潛逃日本的25歲姓伍疑兇上月在當地自殺身亡其遺書內容涉及畏罪

  2. 2023年12月11日 · 【明報專訊】政府統計處2023年1月公布《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顯示劏房戶數字為107,371,居住21.4萬人,較2016年增15,584戶,上升約17%。 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政府宣布設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任組長、房屋局長任副組長,工作組將以10個月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衛生要求、居住面積等。 劏房租務管制. 千宗涉違例3宗定罪. 政府實施劏房租務管制,規定劏房業主不得濫收水電費。 據房屋局向立法會交代數字,自法例2022年生效至2023年3月31日,差餉物業估價署共識別1524宗業主涉相關法例個案,當中3人因違例被定罪,被判罰款2000至1.86萬元。

  3. 2023年3月16日 · 碎屍案揭發有公屋租戶在手持價值7280萬元的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下,仍可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單位,引起各界質疑現時的綠表機制有大漏洞。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謝偉俊昨於會上批評,現時公屋及居屋的相關政策完全過時,包括容許公屋租戶在擁有私人物業下,以綠表購入建居屋,讓部分人享受「雙重福利」。 他又稱,機制目前有公開的漏洞,包括公屋租戶毋須申報香港以外的資產,並質疑「有幾多公屋租戶喺內地有小別墅? 」,批評當局未做好資格審查工作,香港是否「天冇眼」。 同屬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江玉歡則認為,現時濫用公屋成功入罪及判監比例不合理,質疑現時罰則不具阻嚇力,並促請政府修例,以及加強濫用公屋的罰則。 何:原意鼓勵有力者騰單位. 近5年每年回收3600公屋單位.

  4. 2023年11月6日 · 彩虹邨於1962至1964年落成,為當時本港最大的公共屋邨,可容納多達4.3萬名居民。 圖為1963年興建中的彩虹邨。 (黑白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本報從兩個獨立消息來源確認,房委會已選定重建有60年歷史、逾7400個單位的彩虹邨,預計分期清拆,並初步傾向於年底區議會選舉後公布有關消息。 有立法會議員參考正在重建的白田邨數據,估計彩虹邨重建需時至少20年。 有關注團體推斷,彩虹邨涉及較多伙數,料需分期重建,並估計鄰近正興建公營房屋的宏照道項目將用作安置。 明報記者 區慧盈. 房委會正推行10個公屋重建項目,特首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再多選一個屋邨展開重建研究,並原定今年中公布,至今未有消息。

  5. 2019年2月21日 · 據政府統計處公布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數字2016年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2.5萬元私人住宅租金中位數為1萬元租金與收入比率中位數為約31%。 另外劏房住戶2016年每月租金中位數為4500元,劏房租金佔住戶入息比率中位數約32%。 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指出,租金與收入比率的中位數達三成比率頗高,令市民在其他範疇的開支減少,情况不理想。 據統計處資料,2016年住在公屋的家庭住戶每月租金中位數為1500元,租金與收入比率中位數為9.3%,如低收入者成功獲配公屋,可有更多收入用於醫療、交通等生活開支。 改善生活環境. 不少未能入住公屋的基層市民,會入住租金較一般私營房屋低的「劏房」。 據政府統計處,2016年近21萬人居於分租房或劏房。

  6. 2021年10月5日 · 房協資料顯示,位於北角百福道的健康村第三期建於1965年,全屬出租公屋單位,涉及7幢樓宇共提供760個單位,目前有逾700戶居民。 至於第一及二期分別於1993及1997年完成重建,其中第一期重建後,提供出租單位及「住宅發售計劃」單位,第二期則全為「住宅發售計劃」單位。 楊嘉康稱,今次重建只涉健康村第三期,按以往做法,房協會在啟動重建前兩年、即約2026年向居民公布重建細節,目前計劃一次過而非分期重建,屆時會與居民溝通以了解調遷需要,又稱健康村第三期佔地約8000多平方米,現時地積比率約4倍,相信重建後有一定空間增加住宅數量,重建後將繼續作公營房屋,包括出租單位,亦會因應市民置業訴求提供資助出售單位,但目前未定出租及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仍有待研究。

  7. 2021年9月27日 · 最新計劃馬頭角安置邨. 2028年落成未有租售比例. 該地位處土瓜灣「十三街」附近,可遠眺海景,目前已空置。 陳家樂說該地現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其他指定用途」,要發展住宅需經土地改劃程序料2028年落成屆時將安置受土瓜灣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的合資格住戶。 據政府以往公布,房協專用安置屋邨在建成後首5年內,需作安置受政府清拆或重建影響的住戶,合資格住戶可選擇入住安置屋邨內出租單位,但需符合目前房協乙類屋邨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住戶亦可選擇購買安置屋邨內資助出售單位,毋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 若5年後安置屋邨內仍有單位未租出或未售賣,發展局會交予房協,剩餘出租單位按乙類屋邨申請資格,編配予公屋輪候者;而剩餘資助出售單位則可公開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