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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7月9日 · 1.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被指20多年前與女地主發展村屋項目,惟最終「爛尾」,原建6間村屋,最後僅建得兩屋,女地主的後人更指該項目疑套丁」,要求交還土地及賠償。 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聆訊,法官今(9日)下判辭,認為建屋前有男丁向地政總署作虛假聲明,認為該村屋發展計劃屬非法,故裁定所定的協議無效,案土地和已興建的村屋交還女地主的後人,同時亦要賠償逾82萬元。 方國珊出庭自辯,被原告律師追問發展項目權,在法官解釋可能刑事程序後拒回答。 (朱棨新攝) + 3. 原告何淑明已身故,由她的孫兒關雄盛以遺產執行人身份代表,本案21名被告,除方國珊外,並包括一間和有關連的公司,另外18名被告均曾經或現時持有該地的人士;地政總署署長亦在被告之列,由律政司代表應訊。

  2. 2019年7月9日 ·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與家人早年被捲入套丁風波,案西貢土地登記地主不滿發展工程違法套丁,遂於早年入稟向當年經營地產商田宅行的方國珊及持有權的原居民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

  3. 2023年8月30日 · 【獨媒報導】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涉二十多年前與地主發展套丁項目,惟「爛尾」及「套丁」,被地主入稟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 方國珊於2019年被裁定敗訴,並因沒有支付欠款再遭地主入稟,要求頒令方國珊破產,她終繳付款項。 其後就屋案的裁決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今(30日)頒下判詞,駁回的上訴,並頒令她需要支付原告的訟費。 上訴庭指,若允許反申索,會使她從其錯誤行為中受益,違反法律中不應自相矛盾的原則。 上訴庭:為非法計劃發起人,須意識到其他案人作虛假聲明. 方國珊早前遭已故何淑明的孫兒兼遺產執行人關雄盛入稟,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

  4. 2019年11月26日 · 獲當選連任西貢區區議員的方國珊,早年與家人捲入套丁風波,案西貢土地登記地主不滿發展工程違法套丁,入稟向當年經營地產商田宅行的方國珊及持有權的原居民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法官早前裁定已故地主一方勝訴

  5. 2019年1月8日 ·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與家人早年被捲入套丁風波,案西貢土地登記地主不滿發展工程違法套丁,遂於早年入稟向當年經營地產商田宅行的方國珊及持有權的原居民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約600萬元等,並要求法庭頒令有關.

  6. 2023年8月30日 · 【橙訊】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早前被裁定以非法手段「套丁」發展屋,被下令需向西貢土地登記地主賠償逾82萬元及訟費。 方國珊自行提出上訴,質疑原審法官出錯,錯誤地認為她基於不當方式獲取利益,等同於執行非法協議。 上訴庭今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其反申索上訴,指方國珊無法證明原審法官犯錯,上訴沒有令人滿意的理據,而且若法庭批准其反申索,則會令她從錯誤行為中受益,違反法律中不應自相矛盾的原則。 方國珊上訴時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她基於不當方式獲取利益,等同於執行非法協議,亦錯誤地駁回其反申索。

  7. 2023年8月30日 ·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早前被裁定以非法手段「套丁」發展屋,被下令需向西貢土地登記地主賠償逾82萬元及訟費。方國珊自行提出上訴,質疑原審法官出錯,錯誤地認為她基於不當方式獲取利益,等同於執行非法協議。

  8.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指在大網仔斥資1200萬元「套丁」發展屋牟利,卻無按時交樓予賣地的女村民,遭後者入稟索償。案件今年3月在高等法院完成審訊,法官今午頒布書面判詞,裁定方國珊敗訴,須賠償原告逾82萬元兼承擔訟費。

  9.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早前被裁定以非法手段「套丁」發展屋,被下令需向西貢土地登記地主賠償逾82萬元及訟費。 方國珊自行提出上訴,質疑原審法官出錯,錯誤地認為她基於不當方式獲取利益,等同於執行非法協議。

  10. 2023年8月30日 ·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早前被裁定以非法手段「套丁」發展屋,被下令需向西貢土地登記地主賠償逾82萬元及訟費。 方國珊自行提出上訴,質疑原審法官出錯,錯誤地認為她基於不當方式獲取利益,等同於執行非法協議。 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駁回其反申索上訴,指出無法證明原審法官犯錯,上訴沒有令人滿意的理據,而且若法庭批准其反申索,則會令她從錯誤行為中受益,違反法律中不應自相矛盾的原則。 方國珊上訴時認為原審法官錯誤裁定她基於不當方式獲取利益,等同於執行非法協議,亦錯誤地駁回其反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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