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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址及通訊.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本署的資訊,可透過下列途徑與我們聯絡: 辦公時間. 請按 此處 查看本署辦公時間。 請注意:本署不會向市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有關如何在香港尋求法律意見的詳情,請參閱本署印製的“ 怎樣申請-尋求法律服務 ”小冊子。 意見及建議. 如對本署的服務質素有任何建議或意見,請: 把建議書或意見書投入設於本署各接待處的意見箱; 如屬申請人或受助人,請填妥與申請結果一併寄給你的問卷,然後交回本署;或. 把建議或意見電郵至 ladinfo@lad.gov.hk 。 如有任何投訴,請以下列方式向本署部門投訴主任提出: 本署會不偏不倚及迅速地處理所有投訴。 本署會在10天內認收接獲的投訴,並致力在接獲日期起計30天內完成調查,並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無障礙設施.

  2. 法律援助署的辦公時間為:. 科/組. 星期一至四. 星期五. 申請及審查科. (總部及九龍分署)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 下午2時至5時45分.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

  3. 2024年5月8日 · 你可親身前往下列法律援助署辦事提出申請: 總部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25樓 九龍分署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 旺角政府合署地下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

  4. 聯絡我們 辦公時間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法律援助上訴聆訊及法律援助覆核聆訊的安排

  5. 閣下應親臨位於香港金鐘道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4樓鄰近金鐘港鐵站的法律援助署總部或位於九龍旺角聯運街30 號旺角政府合署地下鄰近九龍旺角港鐵站的九龍分署辦理申請手續。 如欲查詢詳情,可致電2537 7677(24小時互動電話系統)或2537 7661(總部)或2380 0117(九龍分署)或電郵: ladinfo@lad.gov.hk 。 一般情況下,法律援助署職員會先安排另一日會見閣下以獲取更詳盡的資料,並告訴閣下會面當天需帶備的文件。 如果案情緊急,閣下於申請時應告知法律援助署職員以便加快閣下的申請。 會面當日,閣下必須帶備所有與案情及經濟狀況有關的文件(例如﹕銀行存摺及月結單、糧單、租金收據、按揭還款表、薪俸評稅通知書、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證明文件等等)。

  6. 2024年5月15日 · 法律援助署.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4-27樓. 辦公室電話. 2537 7677. 傳真. 2537 5948. 電郵. ladinfo@lad.gov.hk.

  7.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提示 :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 香港律政司 或 香港司法機構 。 法律援助署於旺角政府合署分署. 法律援助署 (簡稱 法援署 ;英語: Legal Aid Department ,縮寫:LAD)是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轄下的 部門 ,專門向 香港市民 提供 法律援助 服務。 現任署長為 莊因東 。 宗旨 [ 編輯] 法律援助署成立目的是致力於: 確保所有符合資格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士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 維持高水準的專業工作表現和操守。 培養並維繫一支精益求精、積極進取、訓練有素及盡忠職守的工作隊伍。 與法律界人士維持緊密合作和聯繫,共同達成本署抱負。 使法援工作盡量配合社會需求。 簡介 [ 編輯] 法律援助署成立於197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