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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5月1日 · 符合申請資格的勞工而自願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時,應在離職的當日辦理續保手續,如因故未及於離職當日辦理續保,應於離職退保之當日起兩年內辦理。

  2. 2018年4月1日 · (1)普通事故保險:包括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等5種給付。 (2)職業災害保險:包括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含失蹤津貼)等4種給付。

  3. 2019年5月1日 · 其實最主要的理由有3點: 1.自費項目:健保提供的是基礎的醫療,足以將一般常見的傷病治癒,並且有賴於臺灣醫學技術發達,幾乎都能得到妥善的治療,但也僅限於如此。 如果想要用更先進的技術、更優秀的材料、更周到的服務,都需要自費。 然而,這些優秀的技術、材料,往往動輒數萬元~數10萬元不等,要價數百萬元的治療或檢查方式也早已不是新聞,但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二 一九年二月統計,二 一八年臺灣工業與服務業,平均每月總薪資約5萬2,407元,這是將年終獎金等各種額外收入列入其中的數字。 也就是說,如果想用自身收入去支付龐大的醫療費用,相當於消耗數月的收入。

  4. 2020年3月1日 · 保險的意義與功能是發揮雪中送炭的功能,從照顧一個人衍生至一個家庭,乃至穩定一個社會的功能。. 保險最可貴處,在於能夠傳承延續父母對子女的愛、子女對父母的愛、夫妻之間的愛。. 保險可說是人類社會偉大的發明之一:它以互助互愛為原則,集眾人之 ...

  5. 2019年9月1日 · 勞工保險於一九五 年開辦,開辦時保障的範圍即已包括傷害、殘廢、生育、死亡及老年5種給付內容,期間歷經多次修法,與老年經濟安全最相關的一次修法為二 八年七月十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部分條文修正案,此一修法將部分給付年金化,因而自二 九年一月一日起,失能(殘廢給付)、老年及死亡3類給付開始了年金給付選項。 截至二 一九年五月統計,勞工保險參加人數高達1,041萬人,二 一九年一至五月普通事故應收保費有1,625億元(新台幣,以下同),但普通事故之保險給付高達1,719億元,保費收入少於保險給付,其中老年給付(包括一次金與年金)高占保險給付總額之90%。 其第二層之職業退休金分為新、舊制1,舊制依「勞動基準法」辦理,新制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

  6. 2019年7月1日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二 一九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醫療保險22項嚴重特定傷病及癌症定義標準化,以統一二 一八年年底前市場上仍在銷售商品的疾病項目及定義。 此次22項嚴重特定傷病及癌症定義標準化,使其有一致遵循標準,減少因不同保險公司之定義可能略有差異所產生的理賠爭議。 未來各保險公司特定傷病及癌症定義從此一致,爾後各家保險公司的商品差異性,僅在於提供疾病的保障項目數及給付方式不同。 22項嚴重特定傷病的定義及改變. 國泰人壽商品部協理翁建勳指出,因本次22項嚴重特定傷病標準化定義僅調整部分文字及檢測項目,實質理賠範圍影響不大,對保險市場衝擊有限。 且特定傷病險種的商品設計架構仍以疾病的保障項目個數及給付方式不同(如有無身故保障)為主要區分依據,客戶可依需求選擇所需商品。 癌症定義標準化.

  7. 2020年10月1日 · 但理論上來講,符合可以轉換資格的保單應有數百萬張之多,為什麼大家都不認同這立意甚佳的政策? 我認為,應該先來談談保單活化為什麼值得我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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