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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進行物業交易時,買賣雙方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臨約)、「正式買賣合約」(正約)、業權轉讓契及按揭契等文件。. 以上簽署的買賣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於是有人會問,既然臨約也有法律效力,為何要再簽正約呢?. 正約的條款內容有些甚麼?. 有甚麼 ...

    • 1)即供期付款
    • 2)建築期付款
    • 即供期付款 vs 建築期付款

    購入樓花後,即向發展商支付整筆樓價,便稱為「即供期付款」。即供計劃下,物業尚於樓花期時,買家已需要開始供款,故即供按揭又被稱為「樓花按揭」。 買家如選擇即供期付款,發展商能提早收齊完整樓價,方便資金周轉。因此,發展商為吸引買家揀「即供付款」,一般都會推出即供期付款優惠,即供呎價會有折扣,比建期計劃更平,故即供呎價也是發展商向外界宣布價單時所用的樓花訂價。 「即供付款」,不等於買家一簽正式買賣合約,就要吐出整筆樓價,即供付款程序一般如下: 1. 1.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應已向發展商支付約為樓價 10% 的大細訂 2. 2. 發展商一般要求買家於簽正式合約後的90 至 180 日數期內,付清餘下樓價尾數 3. 3. 如買家有需要申請按揭,普遍會於簽好臨約時,就向銀行提出預先批核申請,確保能於繳...

    不同於即供計劃,建築期付款下,買家可以於收樓前付清尾數,避過未入伙就要開始供款的問題。建期付款數期比較寬鬆,買家可於收樓前才正式「上會」供按揭,故建期按揭又被稱為「現樓按揭」。 建築期付款過往只出現於樓花銷售,但近期有發展商在推售現樓貨尾時,也推出類近建築期付款的安排。 使用建築期付款計劃,可享折扣一般較少,換言之樓價會較即供付款為高,原因是買家推遲了供款期,發展商便遲了套現,變相少了資金周轉。 建期計劃的供款程序大致如下: 1. 1.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買家應已向發展商支付約為樓價 10% 的大細訂 2. 2. 樓花期時,發展商有機會要求買家分期支付部分首期 3. 3. 物業有入伙紙後,買家方可向銀行申請按揭 4. 4. 買家可於收樓前付清餘下樓價尾數 5. 5. 買家付清樓價,才算完成...

    過去新制按揭保險計劃的適用範圍,只接受「現樓按揭」,不接受「樓花按揭」,但自 2023 年 9 月 22日起,金管局旗下按揭證券公司作出修訂,即供樓花亦可適用於新制按揭保險,與現樓按揭看齊。 港人想加快上車步伐,往往會放棄即供優惠,寧願早點置業,最多之後慢慢供樓。亦有買家會先利用發展商提供的低門檻、高成數按揭呼吸Plan上車,賺盡即供優惠,等到物業有入伙紙,便快快脆脆轉按至銀行,以銀行提供的較低息按揭繼續供款。 無論購買新盤或二手樓,記謹了解清楚合適自己的按揭計劃,以計算置業開支,即上千居尋找各區樓盤。 【買樓必讀】立即搜尋全港優質放盤 →

  2. 何謂臨時租約. 一般情況下,業主和租客在 簽訂正式租約 前,都會先簽訂臨時租約。 臨時租約代表業主同意將會出租相關物業,另一方面,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 臨時租約除了證明雙方的租賃意向,亦是為了確保租客繳付按金後,在指定日子內才簽署正式合約。 簽署臨時合約時通常要支付臨時訂金,普遍為一個月租金。 【租屋精選】搜尋全港各區租盤 →. 條款內容. 臨時租約必須要符合一般合約的要求,即是由一方提出要約,另一方則接受該要約,並且付出相應代價,和承認該合約所訂明的法律關係意圖等。 臨時租約條款. 雙方名稱. 單位名稱及地址. 租約開始日期. 租約年. 租金金額及繳付日期. 其他代價:包括按金、維修責任、限制性契諾、終止合約條款. 法律效力.

  3. 樓花要取入伙紙/滿意紙?. 關鍵日期之誤解. 租買攻略 | 2024 年 4 月 26 日. 新樓售樓書上的「預計關鍵日期」是否等於入伙日?. 發展商必須取得兩份文件,才可通知業主 收樓入伙 ,這兩份文件分別是「入伙紙」和「滿意紙」,而實際收樓入伙日期往往比預計 ...

  4. 買樓要簽「臨時買賣合約」,這份合約包含了甚麼內容?由誰編制和提供?不履行臨約責任,買賣雙方會有甚麼後果?即讀臨時買賣合約須知,掌握買樓必經程序。 立即跳往:幾時簽臨約|臨約條款|臨約須否打釐印|臨約轉名|臨時訂金+「撻訂」原因|憑臨約申請按揭|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幾時 ...

  5. 一般租約會列明退租通知期例如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可以在指定通知期前通知業主退租或者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繳交額外費用可即時退租。 【租屋精選】搜尋全港各區租盤 →. 退租流程. 生約期間,雖然租客有權退租,但是亦要遵循指定步驟,才能完成退租。 1. 提早通知業主. 如上文提及一樣,訂立租約時,理應列明了退租通知期,代表租客需要提早多少通知業主,或者某些條約可允許租客以代通知金,取替提前通知的規定。 如果租客沒有遵從合約條例,業主有權拒絕租客退租申請。 2. 遞交退租通知書. 通知業主後,緊接是遞交正式的退租通知書,否則,業主可以將租客的退租通知視為無效。 退租通知書的內容缺一不可,建議參考網上範本,避免漏掉任何一項資料,導致發生租賃糾紛。 3. 清空交樓.

  6. 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 均由政府擁有,但不同地區的住宅物業,也有不同的批租年,想知單位需不需要面對「 2047大限 」,可從土地登記冊上的「物業資料」部分看出來。 該部分顯示物業的地契資料,找尋「批約 HELD UNDER」、「年 LEASE TERM」及「開始日期 COMMENCEMENT OF LEASE TERM」等字眼。 從下方查冊樣本可見,年是 999 年,開始日期是 1892年,假設查冊當日是 2021年,從批約開始日到查冊日,過了 129年 ( 2021 減去 1892) ,但批出的年有 999 年,由 查冊當日計尚餘 870 年,因此即使到了 2047年,租契仍然有效,只要如期繳交 地稅 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