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曾健超 (英語: Ken Tsang Kin-chiu ,1975年7月12日 — ),祖籍 廣東 惠州 , 香港 註冊 社會工作者 和 政治人物 ,前 公民黨 成員,前 香港 九龍城區議會 馬頭圍 選區議員,他是涉嫌襲擊警員和 七警 打人案受害者的新聞人物。 2021年9月,曾健超因在新宣誓要求下被裁定宣誓未被確認,即時離任區議員一職。 [3] 生平. 曾健超自小住在 九龍區 ,小二時搬進 屯門 ,曾當過 童軍 ,14歲時因父母離異便與妹妹分開居住,後來更到同學家居住。 曾經當過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常委及 民主黨 位於 堅道 的 中西區 辦事處暑期工。 [1] 2000年代初,曾任職 空中服務員 。 [1] 其後取得社會工作和新聞系學歷,後加入 公民黨 。 政治活動.
曾健超 (英語: Ken Tsang Kin-chiu ,1975年7月12日 — ),祖籍 廣東 惠州 , 香港 註冊 社會工作者 和 政治人物 ,前 公民黨 成員,前 香港 九龍城區議會 馬頭圍 選區議員,他是涉嫌襲擊警員和 七警 打人案受害者的新聞人物。 2021年9月,曾健超因在新宣誓要求下被裁定宣誓未被確認,即時離任區議員一職。 [3] 生平 [ 編輯] 曾健超自小住在 九龍區 ,小二時搬進 屯門 ,曾當過 童軍 ,14歲時因父母離異便與妹妹分開居住,後來更到同學家居住。 曾經當過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常委及 民主黨 位於 堅道 的 中西區 辦事處暑期工。 [1] 2000年代初,曾任職 空中服務員 。 [1] 其後取得社會工作和新聞系學歷,後加入 公民黨 。 政治活動 [ 編輯]
2023年5月28日 · 曾健超 (英语: Ken Tsang Kin-chiu ,1975年7月12日 — ),祖籍 广东 惠州 , 香港 注册 社会工作者 和 政治人物 ,前 公民党 成员,前 香港 九龙城区议会 马头围 选区议员,他是涉嫌袭击警员和 七警 打人案受害者的新闻人物。 2021年9月,曾健超因在新宣誓要求下被裁定宣誓未被确认,即时离任区议员一职。 [3] 生平 [ 编辑] 曾健超自小住在 九龙区 ,小二时搬进 屯门 ,曾当过 童军 ,14岁时因父母离异便与妹妹分开居住,后来更到同学家居住。 曾经当过 香港专上学生联会 常委及 民主党 位于 坚道 的 中西区 办事处暑期工。 [1] 2000年代初,曾任职 空中服务员 。 [1] 其后取得社会工作和新闻系学历,后加入 公民党 。 政治活动 [ 编辑]
2017年2月17日 · 香港七名警员涉在2014年"占领中环"期间殴打示威人士曾健超,星期五(2月17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七名警员全部被判入狱两年。 区域法院法官杜大卫判刑时表示,由于控罪严重,不能判缓刑,全部被判入狱两年。...
2019年7月26日 · 曾健超说,刑事案件是由律政司负责检控和上诉,作为案件中的受害人,他是无法跟进。 他指,案件发生至今5年多,以为可以等到一个公义裁决,最终却令人失望。 他认为,是次裁决会向社会释出错误信息,警察袭击市民可在漫长司法程序脱罪,担心示威者在日后的行动中欠缺保障,希望律政司提出上诉,但他对律政司是否提上诉不乐观,亦无信心。 他又说,高级警员比低级警员所负刑责较高,所以恰当正常的逻辑,应是高级警员判囚久点,应是高级警员加刑,而不是低级警员减刑,向和平、手无寸铁的示威者施袭、施虐,即使证据确凿,有影片为证,也很大机会脱罪。 对于两名警员因无被认出而罪脱,他认为是认人手续出问题,警方只安排一次非一般的认人手续及程序,他质疑当中有人想保护同事「只手遮天」。
2017年3月21日 · 曾健超被控曾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高处向11名警方人员泼淋有味液体,并反抗4名警员的拘捕。 不过,在事发当天,无线电视、《苹果日报》记者拍摄到7名警察涉嫌将曾健超移到一处暗角,对他拳打脚踢。 片段曝光让舆论哗然,激起民众的广泛愤怒。 7名涉嫌警员被指控袭击造成身体伤害罪,已于今年2月14日被裁定罪名成立。...
2016年5月30日 · 香港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因为2014年参与“占中”运动期间袭击警员并拒捕,被法院判刑5周,但他决定上诉。
2019年7月26日 · 袭警拒捕,曾健超此前被判入狱五周. 观察者网此前报道,2014年10月14日晚,装备了头盔的几百名违法“占中”示威者突然冲上马路,用铁栅栏、装满水的大型塑胶障碍物,甚至水泥砖块,堵塞连贯香港岛东西的干道——龙和道。 15日凌晨,警方执法、动手清除路障,但遭示威者抵制、纠缠、推撞。 当日, 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在龙和道花槽向警员淋泼液体并袭击11警员,之后拒捕。 2015年10月,香港警方落案起诉曾健超。 2016年5月26日,曾健超被裁定一项袭警、两项拒捕罪名成立,被判即时入狱5星期,但获准以300港元保释等候上诉。 曾健超 图源:大公网. 2017年3月21日,他放弃就三项罪名上诉。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颁令维持原判,曾健超即时入狱服刑,并于当年4月20日刑满获释。
KEN Tsang 曾健超. 10,532 個讚好 · 4 人正在談論這個. 公民抗命 無畏無懼!
2016年5月30日 · 被告曾健超 (40歲),報稱社工,他被裁定於前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以有味液體襲擊11名正執勤的警員,包括黃凱文、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張善衡、黃偉諾及周修民,及後又被4名警員,即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及傅駿業拘捕時又作出抗拒行為。 裁判官根據當日現場拍的的影片,確認倒液男(圖左)及被捕男子(圖右)是同一人。 (有線電視及亞視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