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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曾志健中槍事件 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 香港警察 以 實彈 擊中的一宗事件,為香港1997年 主權移交 後警察以實彈擊中示威者的首例 [1] 。 曾志健在參與 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 在與其他示威者以金屬管攻擊落單警員期間被開槍擊中左胸 [2] [3] [4] [5] ,後來曾志健被控一項參與 暴動 罪及兩項襲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 香港理工大學 博士生 邱宏達 亦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 [6] 。 事後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區域法院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到2022年7月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被控暴動、潛逃等罪名被判監禁3年11個月。 而博士生 邱宏達 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監禁1年。

  2. 2024年1月28日 · 曾志健中枪事件 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 香港警察 以 实弹 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 主权移交 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 [1] 。 曾志健在参与 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 时,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管攻击落单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 [2] [3] [4] [5] ,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 暴动 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 香港理工大学 博士生 邱宏达 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 [6] 。 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到2022年7月于西贡潜逃时被捕,被控暴动、潜逃等罪名被判监禁3年11个月。 而博士生 邱宏达 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

  3. 2020年12月22日 · 有传媒刊出曾志健的访问指他现时安全逃亡自10月有计划寻求庇护后已切断与家人友人间的联系不过就未提到身处何处曾志健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本来计划和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锺翰林以及另外3人一同到位于中环的美国驻港领事馆寻求庇护美方曾称会收留他们但10月27日当日锺翰林早上被捕其馀4人进入领事馆后被职员以「无法帮忙」为由要求离开。 曾志健10月初上庭受审时,仍表示有意认罪。 惟他接受访问时表示现已改变主意,不会出席今日的审讯。 曾志健未有透露目前身处的地点,但证实目前住宿以及日常开支,由英国港人组织「 Friends of Hong Kong 」提供。

  4. 2020年12月22日 · 港聞. 政情. 荃灣中槍學生曾志健缺席聆訊 fb宣布流亡抗爭罪行刑罰不應接受. 撰文:羅堃怡. 出版: 2020-12-22 16:30 更新:2022-07-14 16:18. 去年10月1日被警方實彈擊中的中五學生健仔曾志健22日缺席暴動案審訊法官高勁修發出拘捕令案件對上一次在10月提堂控方指曾志健一方有意認罪案件押後至今日再提訊期間曾志健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惟控方指,據警方資料,曾志健自10月24日向警方報到後,便再沒有報到。 警方20日到過被告報稱地址,但尋找不果,代表曾志健的大律師黃瑞紅亦表示曾聯絡曾志健但不遂。

  5. 2023年9月28日 · 2019年荃灣示威現場遭執法人員開槍擊中左胸的青年曾志健與另外3名同涉反修例案件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去年7月在北潭涌疑乘快艇圖離港時被截獲一名倉庫管理員亦因涉嫌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同被拘捕5人事後被刑事檢控其中被告馮清華早前已認罪判囚4年包括曾志健 在內的4人今28日亦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相關控罪。 法官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今日認罪的被告包括曾志健(現年22歲)、王愷銘(23歲)及黃竣賢(17歲),3人均報稱無業;35歲被告葉豪,則報稱是倉庫管理員。 4人承認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之司法管轄權。

  6. 2021年10月15日 · 案發時18歲的中五男學生健仔曾志健遭警員以實彈射傷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警察對示威者近距離實彈開槍而子彈距離心臟只有3cm。 「佢中咗槍呀! 救佢呀! 」邱宏達上前欲救人,隨即遭防暴警員撲倒制服。 兩人事後同被起訴暴動罪,惟早前辯方經與律政司協商後,控方同意可透過交替控罪形式,容許邱宏達承認刑責較輕的非法集結罪。...

  7. 2020年12月22日 · 香港2019年10月6日再發反送中示威抗議禁蒙面法 REUTERS/Athit Perawongmetha. 作者: 小山. 广告. 港反送中中枪学生失联 法庭发出拘补令. 最新更新:2020/12/22 16:40. 据中央社今天引述消息报道香港中学生曾志健去年10月参加反送中运动期间遭防暴警察枪伤其后被起诉但他今天没有如期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