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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0日 · 案件在高院審訊後,曾蔭權於去年2月中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判囚20個月,令曾蔭權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定罪的最高首長及歷來首名「監躉特首」。 曾蔭權在監獄服刑63天後,獲法庭批准保釋以等候上訴。 他提出的上訴理據主要針對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犯錯,沒考慮其行為失當的嚴重程度,或未達刑事定罪門檻。 律政司一方則反駁指,曾作為政府最高決策人,蓄意隱瞞與發牌有關的利益衝突,被揭發後更向全港巿民「講大話」,其失當嚴重性不言而喻。 曾蔭權在案中原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案件首次審訊時,他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
2018年7月20日 · 曾蔭權在案中除面對今次上訴庭處理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外,他原本亦被指瀆職接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逾300萬港元裝修,被廉政公署首次引用「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起訴,不過,該控罪在高院原訟庭經兩次審訊,陪審團均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 ...
2019年6月26日 · 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他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終審庭今日(26日)裁定他上訴得直。 有關案件至今歷時接近4年,期間曾蔭權在監獄服刑合共約8個月。
2018年7月17日 · 上訴人曾蔭權(73歲)涉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該罪指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該公司的
2019年6月24日 · 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禁12個月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月中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要求推翻其定罪。 司法機構已經排期在本周三(26日)上午10時,就案件作出書面判決。
2019年5月14日 · 代表曾蔭權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首先陳詞,力陳原審法官陳慶偉在指引陪審團時,遺漏了若干重要的控 他於今年1月中刑滿出獄,並於「出冊」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希望推翻定罪,獲終院批准,案件排期於今日(14日)開庭審理。
2017年3月9日 ·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上月於高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未能達成裁決,需要擇日重審。現於赤柱監獄服刑中的曾蔭權,今(9日)透過律師向高院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就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及判刑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