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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 · 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上訴庭去年駁回其定罪上訴,改判囚12個月。 曾蔭權不服定罪,今(14日)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2018年12月21日 · 曾蔭權昨沒申請保釋,押返監獄繼續服刑,預料明年1月中刑滿出獄。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 上訴庭早前駁回其定罪上訴,但改判囚12個月。
2019年6月27日 · 【明報專訊】曾蔭權在任特首時因未有申報租用香港數碼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的深圳豪宅涉瀆職,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入獄;終審法院5名法官昨日一致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案件經歷7年後告一段落。
2019年6月24日 · 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上訴庭去年駁回其定罪上訴,改判囚12個月。曾蔭權不服定罪,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周三(26日)將宣布判決。
2019年6月25日 · 曾蔭權不服定罪,早前提出終極上訴。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終審法院將於明日(26日)宣判。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在卸任後將租住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大股東黃楚標的深圳豪宅,經兩次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
2021年7月16日 · 條例爭議歷經多屆政府,前特首曾蔭權捲入涉貪風波後,由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任主席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政府修訂防賄條例,將特首納入第3、8條的適用範圍。 當年梁振英上任特首前曾公開承諾,會認真考慮建議,最終沒成果。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桌面網頁版:由訂閱日起計最多10年.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瀆職案,9人陪審團早前以大比數裁定他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第三項控罪罪名不成立,第一項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則未能達至大比數裁決。法官今午將判刑押後至周三,其間曾蔭權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