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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2月16日 · 由藥廠推銷員攀上香港最高級官員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卻在快將卸任之際被指於2012年2月收受富商黃楚標深圳大宅裝修及瀆職經廉政公署五年的調查案件於今年1月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成為本港史上遭刑事檢控最高級官員2月16日8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就曾蔭權一生榮辱作出最重要的裁決。 2月17日,他被判一項行為失當罪:罪成,最終被判入獄20月。 曾蔭權努力一生,是否罪成還看稍後裁決。 (李澤彤攝)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這是廉政公署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檢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根據法例,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 控罪詳情如下: 控罪一:行政長官收受利益.

  2. 2019年6月26日 · 社會新聞. 【曾蔭權案曾終極勝訴 可保長俸福利及大紫荊勳章. 撰文:朱棨新. 出版: 2019-06-26 10:29 更新:2019-06-26 19:36. 前特首曾蔭權因未有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洽談租約而惹上官非更因此身陷囹圄而他完成12個月的刑期後仍堅持終極上訴26日終極上訴得直。 上訴結果不但為曾洗脫罪名,這亦影響他是否可繼續享有退休金和福利。 隨著曾蔭權翻案成功,他卸任後原可享有的退休金和福利,甚至獲頒發大紫荊勳章,應可繼續保有。 每月獲約8萬元退休金. 曾蔭權退任後,每月仍有獲約8萬元的公務員退休金,以及多項禮遇,包括獲編配政府車輛接載出入,使用香港機場貴賓室、醫療和牙科護理等,其配偶亦可同享有福利。

  3. 2019年6月26日 · 現年74歲的曾蔭權於2012年快將卸任行政長官時被傳媒揭發他曾與內地富商洽談深圳東海一物業曾事後到電台解畫承認計劃租用該單位作退休居所但因疏忽未有申報。 至2015年9月,廉署正式落案起訴他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轉至高等法院開審前數月,控方突加控他1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 曾原被控兩罪只有一罪涉貪污元素
    • 貪污元素未確立 另一罪須詳盡闡述
    • 「明知故犯」不能簡單解成「有意」
    • 決定不披露不能等同隱瞞
    • 須考慮不申報的動機
    • 已服刑若再重審存在不公

    終審法院5名法官均一致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他們在判辭中提到,曾蔭權在原審時,被指接受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黃楚標提供的深圳單位豪華裝修,控方指曾接受裝修屬於貪污,也就是當時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而曾未有向行會申報和黃洽談租住深圳單位,但同時又處理數碼廣播牌照的申請,就此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在2017年的第一次審訊中,陪審團未能就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法官指,這裁決結果,亦令案件喪失了貪污的元素。曾在上訴時提出爭議,指他在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是否「明知故犯」地不作出披露,以及其「嚴重性」是否構成刑責,兩個重要的元素中,在審訊時被原審法官所忽略。控方亦有回應指,即使曾蔭權未被裁定接受利益罪成,但他和黃的關係令人引起聯想涉及不當行為,案中的不當行為是指他嚴重濫用職權。 惟終院認法官為,若要求陪審團以控方所說的基礎裁定曾罪成,須就控罪中這些重要元素作解釋,但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時,卻未有詳盡闡述。

    終院法官指出,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時,雖然有提及,若未能確定案件涉及貪污成份,但仍須考慮行為失當罪本身的指控。他向陪審團指,該罪中的「明知故犯」可以理據為「有意」,而非意外、意外和疏忽。 終院認為原審官這方面指引明顯不足,假若案中有貪污元素成立,行為不當罪中的「明知故犯」便沒有爭議。然而,當案中的貪污成份不能確立時,「明知故犯」便富有爭議,原審法官必須加以指引,並作詳細闡述這有意是否足以成為罪行,惟他沒有做到。

    終院法官進一步解釋說,當決策者已經考慮是否要披露自己所涉利益,並決定他毋須披露,此決定或可被稱為「有意」。若他沒有忽視披露的責任,而只是不知道,或不認為有責任披露,便不能被稱「明知故犯」。若有人有意識地決定不作出披露,雖然該決定是錯誤,但這不能等同是隱瞞。

    此外,原審法官在指引何謂「嚴重性」,只稱「嚴重而非瑣碎的」,並要求陪審團考慮曾的職責及官職,以及他偏職職責的程度。終院認為,此方面的指引同樣不足。由於在案中未能確立貪污一事,因此在評估上訴人偏離職的性質、程度和可引致的後果,便必須考慮他不申報的動機、有什麼要披露等,但原審法官未有就此作出妥當分析。

    判詞最後指,不能爭議的是,若陪審團得到適當的指引,仍是有機會裁定曾蔭權行為失當罪成,但法庭不曾爭論,亦不能爭拗這個可能性。考慮到曾已服刑完畢,若案件再重審會不符合公義,因此決定案件不作重審的命令。 案件編號:FACC 29/2018 ▼曾蔭權案全記錄▼

  4. 2017年2月22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曾蔭權罪成律師分析判刑闊佬」 主因求情信夠份量. 撰文:鄭秋玲. 出版: 2017-02-22 13:47 更新:2017-02-22 16:00. 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成為首位身陷囹圄的前特首有律師分析指就該控罪的最高刑罰可達7年監禁今次判刑已好闊佬」,估計主因求情信夠份量」。 對於今次裁決和判刑,曾太曾鮑笑薇指「今日是好黑暗的日子」,不過前廉署調查主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裁決及判刑更證公職人員做事須「比紙更白」。 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 (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據過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例,在判刑中,有社會服務令,亦有判監數年,惟涉高官的多數「牢獄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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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7年2月20日 · 曾蔭權尊重法律及人權更領導政府解決重大危機: 禽流感菲律賓脅持人質事件沙士等曾蔭權是一名好領導者聽取不同意見及全面考慮就算和他意見不同亦能有機會表達意見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不但有到庭支持並有為曾蔭權撰求情信。 (林若勤攝) 黃仁龍曾蔭權是真誠關心香港.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他自2005年認識曾蔭權,在過去七年黃擔任律政司司長,會向曾提供法律意見,期間曾和 他發生辯論,但都接納黃的法律意見。 曾蔭權是一名「名符其實的香港仔」,真誠關心香港,在2011年「剛果案」透過法院尋求人大釋法時,曾蔭權因壓力,而患上胃酸倒流。 陳方安生指定罪對曾蔭權是最大懲罰。 (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陳方安生:曾蔭權過去五年已受盡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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