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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1日 · 政府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落實居住正義,預計於2024年7月開始實施新的制度,並於2025年正式開徵「囤房稅2.0」。

  2. 2024年9月1日 · 先買後售者,可於出售房地時之應納稅額內扣抵;先售後買者,則可於重購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5年內,申請自繳納稅額內退還。 重購退稅之退還金額分為:小換大屋(即重購的房屋價格高於出售價),全額退稅;大屋換小,比例退稅。

  3. 2023年11月1日 · 5大措施包括:限制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 一、限制換約轉售. 政府為了避免透過預售屋或新成屋換約轉售牟利並哄抬價格,規定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300萬元。 二、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原則上私法人應該無居住需求,近年法人購屋的情形卻愈來愈普遍。

  4. 2024年4月1日 · 在之前的房地合一稅、實價登錄等法令推動後,202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俗稱囤房稅2.0)將於2024年7月1日上路,財政部並擬訂課徵參考標準,提供給各縣市政府依循,未來會依據戶數、使用持有情形及所在地區等有差別稅率。. 2021年內政部透過住宅 ...

  5. 2020年10月1日 · 財政部於2020年7月15日針對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地課徵所得稅,釋出新解釋函來解套此現象。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上路後,售的適用稅制及稅負不同。

  6. 2023年3月1日 · 根據《民法》第12條及《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之1規定,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3年起,年滿18歲青年即被視為成年人,具備一定的權利與應負擔的責任。. 由於個人是否成年係判斷其有無完全行為能力的標準,所以與《民法》規範 ...

  7. 2023年12月1日 · 依財政部新函釋說明,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