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對外轉讓股東應就股權轉讓的事項以書面形式向其他股東徵求同意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默示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天未答覆視為同意轉讓不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同意後的優先購買權:經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各自比例;如果協商不成,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權 [3] 。 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不需要經過股東會同意。 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在一定條件下,公司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4] 。 股份有限公司 [ 編輯]

  2. 由於行員數目有所限制要加入為本場行員只能通過會籍轉讓方式所有會籍轉讓須向理監事會申請經過審查批准才能成為行員。 中國大陸 [ 編輯] 大陸地區目前由 上海黃金交易所 負責經營,雖然有自己的一套報價系統,但受到國際金價影響。 槓桿為6.7倍。 而 天津貴金屬交易所 則原為12.5倍,曾經一度調升至5倍,但目前該所被限定只能進行 現貨白銀 交易。 英國 [ 編輯] 倫敦金. 美國 [ 編輯] 紐約黃金交易所. 歐洲 [ 編輯] 相關條目 [ 編輯] 黃金投資. 布雷頓森林體系. 現貨. 分類 : . 金融.

  3. 轉讓定價 (英語: transfer pricing )是指在關聯企業內部或企業之間對交易進行定價,以減低 稅金 的商業行為,簡而言之是一種 避稅 的主要方法。 為防 財稅 流失,不少 國家 及 地方政府 通過 立法 禁止或限制轉讓定價的 交易 ,將其列為 逃稅 行為。 相關企業( 公司集團 內部 母公司 與 子公司 、兩三家及以上的母子公司)之間,將 貨物 、 服務 、 版權 費等的進行定價。 其價格水平未必符合 公平獨立交易原則 (英語:Arm's length principle) ,非 自由市場 的 市場 價格 ,手段是把一間子公司的 利潤 轉移到另一家子公司,目的是為了 避稅 。

  4.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英語: 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ions,缩写NEEQ ),簡稱 股轉系統 ,俗稱 新三板 ,是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批准設立的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股轉公司通過股轉系統向非上市股份公司及「兩網」市場、原滬深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的股份提供公開轉讓、融資、併購等相關服務,通過股轉系統掛牌交易的公司接受全國股轉公司的監管。 2021年9月, 中共中央總書記 、 國家主席 習近平 宣佈創立 北京證券交易所 。 新成立的北京交易所建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的基礎上。 目前,北交所仍為股轉系統的一部分,由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產生,而未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將由創新層公司產生。

  5. [1] 《1911年社團條例》參照 海峽殖民地 法律,設立強制註冊制度,任何社團未經註冊及未獲得豁免,會被視為非法社團。 參與非法社團可處罰款及監禁之刑罰。 [2] 香港政府 總登記官 蒲魯賢 於立法局動議條例首讀時提及,19世紀末香港發生多場騷亂,政府委員會提議立法規管社團。 蒲魯賢認為當年針對三合會的法律不合時宜,要將規管範圍擴展。 總登記官署及後來的華民政務司署按照總督訂立的規例,豁免社團註冊及決定是否允許各類型的社團註冊。 他舉例慈善團體應豁免註冊,職工會、同鄉會等類型的社團應該強制註冊,而革命團體與幫會則應鎮壓,拒絕註冊並禁止運作。 [3] 條例首讀前後時值武昌起義。

  6. 互換交易 (英語: Swap ,中國大陸稱作 掉期交易 ,台灣稱作 交換交易 )是一種 金融衍生產品 ,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相互互換各自持有的 資產 或 現金流 的交易形式 [1] [2] 。 較為常見的是 外匯互換交易 和 利率互換交易 ,多被用作 避險 和 投機 的目的。 互換交易(Swap)是指金融工具間的互換,根據 國際清盤銀行 (BIS)的定義,金融互換是交易雙方在一定期間內,互換不同相關資產之現金流量的協議。 從事互換交易的目的,在於涉足此一交易之雙方均能從中獲得其所希望之利益,不外是減少資金成本、降低財務風險、增加資金籌措來源及最適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等。 目前,市場上主要的金融互換契約型態有:股價互換、利率互換、通貨互換及通貨利率互換。

  7. 1 種語言. 繁體. 金銀業貿易場. 公開喊價買賣. 金銀業貿易場內貌. 1976年的奠基石. 金銀業貿易場 (Chinese Gold and Silver Exchange)是香港的一家貴金屬 交易所 ,成立於1910年,實行會員制度。 其會員公司稱為「行員」,現有171家行員,主要來自銀行、大型連鎖珠寶商、黃金鑄煉商及金融機構等。 關於金銀業貿易場 [ 編輯] 金銀業貿易場旨在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予行員進行黃金、白銀等 貴金屬 買賣活動,是香港唯一進行實物 黃金 、 白銀 買賣的交易所(根據香港法例第82章第3d條,該場獲得豁免權經營交易所) [1] ,是現時世界少有仍然保留公開喊價形式交易產品的平臺,以及電子形式交易平臺。 金銀業貿易場成就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