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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9日 · 原本租屋月租金3.5萬,改成買房子,每月承擔房貸則為5萬,3.5/5=0.7,也就是70%,「租金房貸比」為7成,這情況下,其實買房子就比租屋划算了。...

  2. 2017年10月19日 · 三立新聞網. 記者賴碧香、涂永全/高雄報導. 租屋仲介業者自稱一個人管理378間房,看在其他業者眼裡,真的有難度! 一個人管理100間,差不多是極限了,因為要安排看房時間,還可能被放鴿子,但講到代管378間,也點出這市場滿大的,如果成功找到承租人,代代管業者能抽一個月的租金。...

  3. 2023年4月15日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於2023年2月8日修正公布明定租賃契約出租人及承租人間具消費關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所以無論是個人房東或租賃業者所簽訂之租賃契約皆應符合內政部頒定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有違反且經限期而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房東注意! 租賃契約全面納管...

  4. 2020年3月27日 · 都發局住宅服務科長邱婉清解釋所謂的分租共居」,就是指申請人及合租人1位以上找齊租住人數達4人以上即可採合租方式共同申請此外只要是北市具就學就業事實且年滿20歲以上未滿46歲有租屋需求者就符合申請資格。 本方案為照顧弱勢者,申請人及合租人倘具前揭資格條件並均具低收入戶身分可優先選屋。...

  5. 2023年8月26日 · 裸屋承租是指房屋內不包含家具和其他物品,只有基本的結構和設備,這樣一來,雙方在租賃物修繕方面的責任更加明確。 然而,如果租約中包含家具和家電,則需要在口頭溝通和租賃物細項上進一步明確。 總的來說,這篇文章提供了關於租賃處物品損壞修繕義務的相關法規和建議,對於客和房東都具有參考價值。 問答.

  6. 2018年5月9日 · 三立新聞網. 94要客訴. 記者馬家豪、林松斌、邱子玲、方昱翔/綜合報導. 坊間不少預售大樓賣屋的時候都強調自己是「飯店管理」,吸引買家,不過建案落成後卻退化成普通「物業管理」。 這種案例不在少數,業者提醒,飯店管理做不做得起來,套公式算最準,如果總管理費低於50到60萬元的人力開銷,十之八九都有問題。...

  7. 2020年7月21日 · 該名網友今21日在PTT發文他以合租家庭式經驗為題表示最近要搬出家裡到外面租房想在雙北地區找有廚房的房子但卻沒有符合條件的套房只好開始考慮租家庭式分租這樣既可以和別人分攤房租又有廚房用也因此好奇問:「合租到底有沒有比較便宜? 看很多人開的價位都快跟一般獨立套房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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