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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6日 · 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就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的12名被告,被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當中藝人王宗堯被判監禁74個月。 至於認罪的劉頴匡判囚4年半,鄒家成則囚5年1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被判罰款1000至1500元。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各被告判刑: 羅樂生(案發時19歲,下同)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何俊諺(21歲) 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成立. 判刑:監禁74個月. 畢慧芬(24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孫曉嵐(23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7個月. 潘浩超(31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63個月.

  2. 2021年8月23日 · 官稱,X被帶到深圳一事,是X父有計劃的作為,指稱他是案中主事人,為確保脫罪不擇手段,不惜牽連家人,策動家人犯案,毫無悔意,自私至極,令人髮指,就其兩項控罪合共判囚8年6個月,不過考慮到被告在強姦案已還押逾460天,決定將兩罪同期執行,最終判囚6年6個月。 至於X母,官稱她得悉女兒遭性侵後立刻報警,可見她原本有心保護女兒,但後來未有擇善固執,受到丈夫的甜言蜜語便把持不定,雖然她並非主謀,但若沒有她,X離港一事便無法執行,有不可或缺的角色,判囚3年9個月。 就X的祖母和叔叔,官指出兩人在X返港後叫她「詐傻扮懵」、「扮失憶」等,一定程度影響X改口供,稱不排除兩人起初相信X父無辜,出於親情和愚昧而協助他,但這並非犯案藉口,判兩人各監禁4年9個月。

  3. 2024年3月13日 · 辯方則指袁協助控方調查直接導致李敏聰被定罪減刑幅度可以在四成至五成之間鄧官聽畢表示減刑議題涉及法律觀點遂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0日以待雙方呈交書面陳辭案情指李敏聰涉收益價值約136萬元袁慧雯涉約31萬元

  4. 2024年3月21日 · 官判刑指,暴動是預先計劃,示威者有備而來,最高峰有過千人,當中有人向警員擲物,規模頗大而持續;但被告沒使用汽油彈等,認為本案嚴重程度為低至中。 官又指,反修例風波引發連串暴亂,很多非法集結或暴動參與者都是年青人,包括本案被告。 雖然他們懷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是害人害己。 不少人被煽動犯案,甚至不知即使沒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蓄意到場鼓勵暴動都是有罪,而且罪責非輕 。 案情指,當日早上8時半起有示威者佔據夏慤道。 至下午5時許,被告走到示威者前排,他身穿迷彩色衫、戴口罩及手套,頸上掛有毛巾,一度戴起頭盔,又持手機朝向警方。 當警方推進時,被告仍站在原地並推撞警員。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法庭 反修例. 上 / 下一篇新聞.

  5. 2023年12月29日 ·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6. 2022年4月1日 · 被告李家良43歲),報稱地產中介他被控於2022年3月24日在香港島鴨脷洲悅海街3號悅海華庭一單位與15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 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製作兩段兒童色情物品短片。 被告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據了解,X早前失蹤,其後發現身處一間酒店。 她稱受朋友介紹與被告性交,其間沒有採取安全措施。 被告被捕時表示不知道X只有15歲。 另被告被搜出數個電子裝置及十多個儲存裝置,包括相機及電腦,內含至少400條片段,並有10張與兒童色情有關的圖片。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發表評論. 明報即時新聞.

  7. 2024年2月1日 · 李官指兩人於庭上道出當日採訪流程由於不能否定兩人說法故裁定兩人暴動罪脫。 但馬啟聰沒有聽從「紅色警示」撤離立法會,黃家豪觸摸被示威者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屬於不遵守秩序,故兩人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李官表示事發距今已有一段時間,應該盡快處理本案,將案押後2月6日及21日以分開處理眾被告的求情,並定於3月16日判刑。 李官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何俊諺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評估判醫院令的可能。 14名被告中除了兩名暴動罪脫的被告外,其餘12人須要還押。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法庭 反修例 立法會. 上 / 下一篇新聞. inews@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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