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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2月25日 ·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於2016年參加立法會選舉時涉未有就收取共22,530元選舉捐贈提交收據李因此被控1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案件原訂今日2月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指考慮過案情及被告背景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李偲嫣其後在同意案情下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並獲准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裁判官下令撤銷有關控罪。 李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於庭上補充,本案並不涉及任何不誠實行為。 李偲嫣今日於庭外指,感謝律師團隊及家人等支持,案件證明她並無隱瞞及不誠實,她又承認於處理龐大的選舉開支時有所疏忽,但強調問心無愧。

  2. 2018年10月10日 · 被告李偲嫣54歲),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沒有遵從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處置某些捐款違反該條例第195控罪指她涉嫌於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以選舉候選人身份收取匿名或不明地址的損贈者所給予的9項選舉捐贈涉及每項1,000元以上合共22,530元但沒有確保該等捐贈不會用於償付或分擔償付她作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及將該等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 李偲嫣於2016年7月24日公開宣布她有意在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新界東地方選區參選,並於翌日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就該選舉的提名表格。 當年有22張名單競逐新界東九個席位,李偲嫣僅得2,938票而落敗。 李偲嫣。 (資料圖片) + 15.

  3. 2019年2月25日 · 李偲嫣被指舞弊案 李與夫牽手風騷到庭 獲撤罪准簽保守行為18月. 撰文:林樂兒. 出版: 2019-02-25 10:34 更新:2019-02-25 14:47. 李偲嫣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被指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9項共涉22,530元的選舉捐贈被控一項選舉舞弊罪李偲嫣否認控罪案件今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惟控方願意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遂撤銷控罪,而李思嫣亦同意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 李偲嫣今早由丈夫謝鋮浚(左)及資深大律師清洪(右)陪同到庭時已表現得信心十足。 (盧翊銘攝) + 15. 李到庭笑容滿面. 李偲嫣今早由丈夫謝鋮浚及資深大律師清洪一同到沙田法院,李到庭時已笑容滿面,信心十足,更對在場人士揮手。

  4. 2018年10月12日 · 香港建制派組織正義聯盟黨的前主席李偲嫣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適當處置合共兩萬多元選舉捐贈被廉署起訴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周五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提訊等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54歲的李偲嫣在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落敗。...

  5. 2016年參選立法會落敗的李偲嫣被控在選舉作出舞弊行為案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准以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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